中国人寿客户刘先生于2005年至2015年期间为自己投保多份重疾寿险。刘先生于2023年11月24日因甲状腺恶性肿瘤在沧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客户于2023年11月27日向我公司柜面电话报案,柜面理赔人员收到理赔资料后,当日迅速联系客户了解病情,11月28日调查人员前往沧州市人民医院探望核实病理报告结果,并于当日立案,经与省公司沟通,对此件理赔快速审核、结案,于11月29日完成这笔理赔款的结案付费工作,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31000元,部份保单免交后期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医院救命,保险救家,生活困难时雪中送炭,生活美满时锦上添花。保险为的是年老时有所养,疾病时有所医,意外时有所治。保险不能改变生活,但可以防止生活被改变,它是减少意外和疾病损失,转嫁风险的最好方式。我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国寿的理赔效率,把爱与保障传播到客户手中,助力国寿品牌,我们在行动。(李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