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网上有一条短视频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根据网上的视频显示,在上海南京东路附近,一名年轻女子对正在站岗执勤的武警官兵喋喋不休的挑衅,声称一瓶矿泉水要2块钱,上海的东西都是加了200倍价格卖的。
武警告知该女子自己正在站岗,让女子不要影响执行公务,谁知女子反而叫嚣道:允许你说话了吗?最后还“劝说”哨兵:你去挣钱吧。
该事情一出,立即引起了人们的愤怒,不少网友表示应该对女子严肃处理
“必须抓”
“这不算寻衅滋事?”
看到这个视频,小编真的非常气愤。如果该女子觉得物价高了,可以打12345或者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但是话说回来,一瓶2元的矿泉水真的很贵吗?要知道,该女子衣着光鲜,光是包包就价值不菲。但是无论如何,对挑衅子弟兵的行为,我们都不接受!
那么气愤归气愤,如果要处罚该名女子,有法律依据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也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最高可以对该女子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该女子精神正常,那么她的行为就是无知,就是蠢!没有子弟兵的付出,哪来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如果该女子精神不正常,也应该由家人好好管束,而不是出来扰乱社会秩序。
再看看国外,英国皇家卫兵踩踏小孩,冲撞行人的事情相信大家也都不陌生吧。而我们的人民子弟兵,面对女子的挑衅,表现得非常专业、克制。
最后,想重复一遍:哨兵神圣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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