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骆玉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红星新闻注意到,骆玉林曾经长期在青海任职,曾担任过青海省副省长、西宁市长等职。

▲骆玉林。图据青海日报

公开简历显示,今年65岁的骆玉林1958年8月出生,河南新野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后便长期在青海任职,先后担任青海省祁连县财政局局长、青海省海北州财政局局长、青海省财政厅工交企业处处长、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等职。

2000年4月,骆玉林任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同年5月起,骆玉林先后担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4年9月,骆玉林担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同时继续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2005年5月起,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同时担任西宁市委副书记、西宁市人民政府市长。2009年4月,其卸任西宁市委副书记、西宁市长等职,但继续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等职。2010年9月,其成为青海省委常委。

2015年12月,骆玉林离开了工作近40年的青海,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后任国资委副部长级干部。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骆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久前的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骆玉林被依法“双开”的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经查,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北京报道

编辑 张寻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