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895年,我成了吸血鬼,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
结果差点被义和团点了天灯……
1
那是1895年的黄昏,病重的我被父母遗弃在了霍华德城堡的门口。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被德古拉伯爵咬了一口。
从此以后,我有了永驻的容颜,和不会衰减的寿命,但代价是,我成了“猎巫协会”的目标,如果被他们抓到,我会有一万种凄惨的死法。
这帮诞生于中世纪的封建卫道士们,满口仁义道德,其实都是心理变态,他们把折磨吸血鬼当作人生乐趣,玩够了才会痛下下手。
德古拉伯爵抚摸着我的头发说:“孩子,跑吧,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国家,去往遥远的东方。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于是,我搭乘一艘货船,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
2
我万万没想到,这艘货船是运大蒜的。
因为我是偷渡客,又不能去甲板上透气,只能一直藏在货舱里,忍受着大蒜刺鼻的气味。
在大不列颠,为了对付吸血鬼,人们往往把大蒜当作驱魔道具。其实这玩意对我们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只是因为我们的感官太敏锐了,尤其是嗅觉,甚至能够分辨出不同血型的血液。
所以大蒜的气味对我们来说,简直太上头了。
当货船到达泉州港,他们开始一批批的卸货,忽然发现货物中夹杂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可以想象,这帮水手会乐成什么样子。
他们可是在没有女人的海上足足漂流了六个月。
这帮人粗暴地撕扯着我身上的衣服,要在平时,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这些人的脑袋摘下来,但现在,我被熏的头昏脑胀,神经麻痹,再加上日光照射,让我没有一丝力气。
就在这时,鹤鸣山的道士王纯风云游至此,他见到这一幕,冷冷地道:“你们这帮蛮夷,在光天化日之下做此等禽兽之事,不知羞耻吗?”
“哪来的中国佬,快滚开!”一个水手赤裸着健硕的上身,对着王纯风比出了一个中指。
但下一秒,他的中指就被掰断了——他甚至都没看清王纯风是怎么到他面前的。
“嗷”,水手发出了一声杀猪般的嚎叫,随即,其他人一起扑上去,对王纯风展开了围攻。
他脚踏天罡七星,在数人的围攻中好似闲庭信步,随即双手挥出,捏指成诀,每一下都精准地点在了对方的穴道上。
不过片刻工夫,这些水手就躺倒了一地。
“看来,师尊所言不虚,这外国蛮夷跟我们的奇经八脉是一样的。”他看着手指,若有所思。
“该死的中国佬,你敢动大英帝国的人,看我不告到总理衙门!”船上的大副哼哼唧唧地叫道。
“我是出家人,不在俗世中,你就算告到紫禁城也没用。”他步履如风地走到我面前,蹲下身子将我扶起,“姑娘,你没事吧?”
太阳很热,但他身上却带着鹤鸣山凉爽的风。
“我没事,谢谢你。”我用蹩脚的汉语回答着。在偷渡前,我恶补了一阵子这门艰难晦涩的东方语言。
“你要去哪里?我送你过去。”
“我……”我迟疑着,“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明白了,”他将我搀扶起来,“我先找个地方,把你安顿下来。”
可下一秒,他就如临大敌,浑身真气迸发,手指扣住我的脉门:“你到底是什么人!”
3
在肢体接触的一刹那,他就觉察出了我的不同。
我只能将自己的身份和盘托出。
所幸他并没有嫌弃,还帮我找了地方安顿下来。
而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这么快的坠入爱河。
王纯风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中国男人,也许,这就是命。
但我们却注定不能在一起。
彼时的中国大地上,爆发了风起云涌的义和团运动,他们提出了“扶清灭洋”的口号,仇视一切外来文化。曾有学生六人仓皇避乱,因身边带有铅笔一支、洋纸一张,被义和团搜出,结果死在了乱刀之下。
更有甚者,一户家里就因为有一根火柴,结果一家八口全都被杀了。
而我这个形象,一看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如果我选择跟王纯风在一起,只会害了他,说不定我们两个都会被抓去点天灯。
退一步讲,就算没有性命之忧,他跟我在一起,也会影响“鹤鸣山”的清誉,他会被逐出师门的,那么,多年的苦修也就毁于一旦了。
我爱这个男人,我不能毁了他。
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不辞而别,远遁江湖。
我用手里的钱买了一座坞堡,从此深居简出,不问世事。
岁月走马,外面的世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辛亥革命、清帝退位、二战爆发……
对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心中只住着一个男人。虽然,此生我和他再也无缘相见。
在蛰伏了一百多年后,我终于决定离开坞堡,去外面走走。此时,时间已经来到了2023年。
一切都不一样了,满眼高耸入云的大厦,呼啸而过的高铁,手机和电脑连成的互联网让我神驰目眩。甚至,最新上市的防晒霜能让我毫无伤害地站在阳光之下。
我爱这个时代。
我用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钱财开了一家公司,是以我自己的名字命名的,“丽卡科技”。一百多年过去了,能记住“艾丽卡·布朗特里”这个名字的人,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
就算是一点自我纪念吧。
“丽卡科技”混得风生水起,很快就迎来了上市阶段。在公司的庆祝酒会上,我无意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我对着那张面孔愣了半天。
助理小琴低声对我说:“丽总,那是咱们公司的甲方,‘九州基建’的董事长。”
董什么事,基什么建,甲什么方……那是鹤鸣山的道士王纯风啊!
4
我没想到,王纯风竟然也活了一百多年,而且容颜跟当初几乎没有差别。
一样的剑眉星目,一样的风神俊秀,一样的气宇轩昂。
当时,他修行的道法叫“守真”,是一门长生术。我本以为,这是道家方士虚无缥缈的追求,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成功了。
而“九州基建”,也只是鹤鸣山的产业。很多名山古刹为了持续发展,纷纷入世,搞起了市场经济,毕竟修行也得吃饭嘛。就鹤鸣山的这点产业,跟少林寺的房地产比起来还是差多了。
王纯风名为董事长,也只是替鹤鸣山打理公司而已。
但奇怪的是,面对我直视的目光,他只是微微一笑,朝我点了点头。
怎么回事,难道他不认得我了?
即使脱下了道袍,剪掉了发髻,换上了西装领带,他还是当年的那个男子王纯风啊!
我走上去,正要问个明白,忽然一道锐利的目光逼停了我的脚步。
漫长的生命开发出了我的第六感,对于潜在的危险有一种本能的警觉。王纯风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她长发垂肩,媚眼如丝,正笑吟吟地看着我。
但那满含笑意的目光中,却蕴藏着冰冷的杀意。
“丽总,”助理小琴小声对我说,“那是王董的秘书,柳叶子。”
柳叶子,我看她叫柳叶刀比较合适吧。
虽然没有证据,但我有一种直觉,一定是这个女人对王纯风做了什么手脚,否则,他不可能不会记得我。
区区一百多年而已,他一个修道之人,记性不可能这么差。
这其中一定有我不知道的秘密。
“王总,我敬你一杯。”我走过去,端起了自己的酒杯,近距离看着他的双眼。没有错,那双明眸一如一百年前,只是在面对我的时候,没有任何波澜。
“王总向来不喜饮酒,”柳叶子站出来把酒挡下了,“我替他喝吧。”
“哎,这可不行,咱们要联手上市了,这么大的喜事,王总怎么能不喝一杯呢。”我又岂会不知王纯风不喜欢喝酒?但我仍微笑着坚持。
“跟你说了,王总不喝酒。”她也微笑着,但语气十分强硬。
“行了,你俩别争了,我喝一杯也无妨。”王纯风打破僵局,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王总爽快人!”我朝小琴使了一个眼色,她点头会意,接过王纯风的空酒杯离开了。
“丽总——”王纯风看着我,眼神中突然出现了一丝疑惑。
“怎么?王总?”我微笑着看着他。
“……”他欲言又止的样子,还是那么高冷。
“王总是不是想说什么?”
“我觉得仿佛在哪里见过你。”他微微蹙起了眉。
我心里莫名一疼,但还是强装笑颜:“我也是呢,第一次见王总,就觉得特别投缘。”
说完,我瞟了一眼柳叶子,她正死死地盯着我,目光里的冰锥仿佛能将我戳一百个透明窟窿。
酒会结束后,我匆匆赶往实验室,小琴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
“化验结果怎么样?”我问道。
“果然有问题。”她拿出了化验单,“根据王纯风在酒杯上的唾液残留,化验出了少量的碱子真菌,这是被寄生的切叶蚁体内才有的微生物,怎么会出现在人体中?”
我眼皮狂跳,果然啊——小琴啊小琴,你不知道,这个碱子真菌,在中国古代还有一个别名,叫做“三尸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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