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持有公司股份6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广发信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4,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广发信德可以根据公司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收到股东广发信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发信德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本公司对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在公司上市之日持股数的100%(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且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广发信德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广发信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广发信德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续关注广发信德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广发信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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