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情况】

原内地户籍居民文小姐于2002年注销广东省肇庆市户口,通过子女投靠父母的方式移居香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2017年文小姐与深圳市的李先生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孩子,出生登记在李先生户口名下,然后文小姐给孩子办理单程证前往香港定居。疫.情期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由于当时不方便回香港,文小姐和孩子就一直留在内地生活。现在文小姐想恢复自己和孩子的内地户口,但是因为文小姐移居香港时还年幼,都是父母为其办理,户口注销证明早已丢失,本人也不清楚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入境管理部门因其无法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拒绝其申请。同时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孩子放弃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和同意回内地定居才能受理孩子恢复户口的申请。然而李先生因不想影响现有和谐婚姻关系,拒绝配合。

二、【顾虑与诉求】

顾虑1:文小姐没有申请过内地居民身份证,不记得身份证件编号,户口注销证明也丢失了,在此情况下还能否恢复内地户口?

顾虑2:文小姐恢复内地户口后,如果李先生无法到场签字同意孩子放弃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和回内地定居,孩子户口能否恢复并迁移到文小姐名下?

诉求:争取恢复当事人文小姐肇庆市的户口,以及在李先生不能配合的情况下,恢复孩子户口并迁移到文小姐户口名下。

三、【相关法律法规】

1、《办理港澳居民来广东省定居工作指引(试行)》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和第八条:原广东省户籍的港澳居民,自愿放弃港澳居民身份,可申请来广东定居。由原户籍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2、《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业务规范标准(试行)》

一、(九):原本省户籍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后又申请返回内地定居,须自愿放弃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

四、【处理结果】

经过充分的材料准备和协调处理,最终成功为当事人文小姐及其孩子恢复内地户口,并将孩子户口迁移到文小姐广东省肇庆市的户口名下。

五、【经验分享】

1、每个公民都有唯.一的户籍档案,无论是出生登记、迁移、注销都会有存档记录,个人可以申请查询户籍系统中本人的档案资料。本案中,文小姐通过提供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信息查询到有关记录,成功在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办了户口注销证明。

2、原内地户籍港澳居民具有重返内地定居的资格,但申请人需具备正当理由和承诺放弃港澳永.久居民身份。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恢复内地户口需监护人双方到场签字同意放弃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和同意孩子回内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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