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11月浙江省法定传染病疫情

2023年11月(2023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02419例,死亡54人。

其中,甲类传染病未报告发病、死亡病例。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和人感染 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8474例,报告死亡54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梅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病及百日咳,占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5.30%。

同期,丙类传染病共报告393945例,未报告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9.92%。

附表: 2023年11月浙江省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浙江省疾控局

2023年12月14日

2023年11月浙江省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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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病数与死亡数按照终审日期进行统计;不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数和死亡数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和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