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沉默寡言,但把与邻里鸡毛蒜皮的纠纷牢牢记在心中,因些微小事引爆怨气后便大开杀戒,甚至连儿童都不放过,一气连杀三人。2012年4月20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仪陇县双胜镇杀人恶魔阳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初,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阳玉和被执行死刑。

阳玉和,案发时54岁,住四川省仪陇县双胜镇金狮村二组,小学文化程度。阳玉和与邻居翁某家因邻里纠纷素有矛盾。2011年2月19日上午9时40分左右,阳玉和扛起三齿钉钯到屋外挖地。这时56岁的农妇翁某称阳玉和动了自己家抽水的电线,双方发生争吵,阳玉和竟手持挖地用的三齿钉钯挖向翁某头部,连挖数下,将其当场打死。这时邻居阳玉春见状后叫翁某年方11岁的孙女洋洋、孙子彬彬赶快给其爷爷打电话,阳玉和在阳玉春离开后,想到洋洋、彬彬以前向自己家房顶扔过石块,随即跑到翁某家,用三齿钉钯将洋洋打死、彬彬打成重伤。后阳玉和回到家将钉钯放在自己卧室内,带上一把弯刀,准备出逃到浙江温州打工。

案发后,仪陇县公安局调集全局民警分赴广元、巴中、达州、营山、蓬安、渠县、金城对杀人嫌犯阳玉和进行堵截、追捕,于案发当晚11时许,在营山县火车站附近继光旅馆内将妄图用弯刀反抗的阳玉和抓获归案。
村民纷纷向办案人员反映,阳玉和一般是年初出去打工,年底才回家。他平时脾气不好,不爱与村上的人打交道,问他什么也不开腔,什么事情都闷在心里。而死者翁某比较随和,和其他村民关系都处得比较好。而阳玉和自己也供述,两个小孩向他家房顶扔石块这样的小事,竟把他的眼泪气出来了,此后他就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阳玉和与邻里发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而是持三齿钉钯打向翁某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并最终导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十分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即使阳玉和与翁某之间存在矛盾,也不应该牵怒于无辜,杀害两个孩子。虽然有村民证实,翁某的两个孙子曾因调皮往阳玉和家房顶甩过石头等杂物,但这仅是小孩的天性使然,并无恶意,阳玉和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年幼无知的儿童的这种行为本应多一点宽容和谅解,或者通过其他批评教育的方式予以处理,不应痛下杀手。2012年4月20日,该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阳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费用51400元。2014年初,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阳玉和被南充中院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