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是一单大生意,卖家却因为售卖150份三无标识的粉蒸肉被告上法庭。
在这场打假风波中,究竟谁对谁错呢?
«——【·案例分析·】——»
2021年7月,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白高村村民王女士在网店售出自家作坊生产的150碗熟肉,因没有产品标签,被买家邵某以销售三无产品为由告上法庭。
事情的当事人王女士在重庆本地经营一家小作坊,叫做“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
他们经营的店铺主要以售卖传统泡菜为主。
后来又因为自己的婆婆厨艺精湛,货物经常供不应求,受顾客们的请求,便又增加了粉蒸肉等传统美食进行售卖,以此来增加收入。
婆媳俩一个负责制作,一个负责售卖,配合得相当好。
原以为日子会这样和和美美地过下去。
但好好的日子飞来横祸,家里的生意被人告了。
1.欢欢喜喜准备制作
这天,儿媳王女士在自己所开的网店上收到了粉蒸肉的订单150份,而且订单的主人还是店里的熟客兼会员邵某。
联想到邵某对婆婆的手艺一直很满意,每次都是好评,王女士满心欢喜。
她想这次一定也是顾客因为婆婆的手艺想回购储存,瞬间喜出望外,便连忙向婆婆告知了这个好消息。
婆婆得知这个消息后也兴奋不已,认为自己的手艺得到了他人的喜爱,还能用赚得的资金补贴家用,这简直是一举两得!
由于订单要求数量巨大,自家经营的也仅仅只是一个小作坊。
本着顾客的要求不能马虎的态度,王女士和婆婆便匆匆开始忙碌起来。
购买原材料,制作粉蒸肉,婆媳俩忙碌得不亦乐乎。
他们都在为接到这笔大订单而感到高兴。
由于订单要求的份量多,分装和包装工作就变得工作量庞大。
怕邵某等的着急,王女士和婆婆就仅仅只对食品进行简单真空包装,并没有贴上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
在一切事情都准备就绪后,王女士和婆婆就美滋滋的打包订单,发货给顾客邵某。
2.惊喜变成惊吓
发货之后,王女士和婆婆就静静等待着顾客的尾款和好评。
但是,他们接收到的不是来自网店售卖的资金尾款,反而是一张来自法院的通知。
婆媳俩这下可慌了神,自己本本分分的经营着自己的小店,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没干,怎么就被法院传唤了呢?!
王女士来到法院了解后才知道自己正是被熟客邵某告上了法庭。
原因竟是150份粉蒸肉只简单进行了真空包装,并没有张贴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 。
而法院经过取证,一二审判决均认定王女士销售三无产品,需退还买家邵某4491元货款,并赔偿10倍货款44991元,总计49401元。
对于这项判决,王女士婆媳表示不服。
对于未张贴“生产日期”等标识这件事情,王女士表示知情。
不过她随即解释道,因为印制的标签还没回来,为了保证食品的口感便匆匆发了货。
她们做的这一切都是出自好意。
无论如何,她们不承认自己是三无产品。
如果自家店铺真的因为这件事情违规,她们可以接受处罚。
但是作为自己家店铺的老顾客甚至是店铺的会员,邵某应该是十分了解自己家店铺的情况以及产品的具体信息。
王女士认为邵某举报并索赔5万元的行为有碰瓷和敲诈嫌疑,并且表示绝不对此妥协。
最终王女士提出上诉。
直至2022年4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再次上诉,或有转机
2022年4月29日“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负责人王女士委托律师,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同年6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审,双方代理律师都拿出了大量新的证据材料。
经过重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的再审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依照相关司法规定,裁定该案由重庆市高院提审,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对此,邵某却放出新的实锤,再度引发了网友新的争议。
针对“王女士争辩与哭诉自己家的作坊属于小作坊,无法接受判决的5万罚款”,邵某却表示王女士一家绝对不是像她自己展示的那种普通农民,而是拥有注册资金将近100万的食品公司。
她的公司规模并不小,甚至将老奶奶拉到镜头面前哭惨,以此来吸引粉丝的注意,想要用舆论来压倒自己。
随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证实了邵某的言论。
王女士家经营的“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除去注册资金,每年的利润超过25万元。
并且王女士的食品公司在此次风波之前也曾因为“三无产品”等问题被人举报。
面对王女士的上诉行为,邵某更是强硬表态。
但他可以将五万赔偿款捐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此举将整件事情推向了更高的热议,而“职业打假人”也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随着关注度的升高,不少人意识到,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要求十倍赔偿”,已经成为不少人谋生的手段。
本来应该是为公众争取权益的存在,俨然成为了一门“来钱快”的产业。
也有不少人表示,如果将“三无产品”全都扼杀到摇篮里,就不会让这些人有可乘之机。
针对这件事情,网友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有的网友认为邵某就属于知假打假,以此牟取赔偿款的那种打假人。
邵某在知道“毛妈妈”有问题后,直接向监管部门反映便可以了。
他可以将“毛妈妈”交由监管部门来进行处罚,而不是成为该店铺的熟客甚至是会员,进而大订单购入货品,然后进行索赔十倍货款金额。
这种做法并非是消费者维权,而是有明显意图的牟利之私。
重庆地区是职业打假人的聚集地。
据相关调查显示,2017年到2021年的5年里,重庆地区因食品安全被判退货并成功获得10倍赔偿的案件总数为10648件。
占全国总数的59%,居全国第一。
可能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让邵某有了可乘之机。
他每每抓住“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漏洞再进行10倍索赔,以此而获利。
«——【·普法小课堂·】——»
王女士一方,触犯了什么法律?
《食品安全法》第68条规定:
散装食品的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虽然“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是散装特色食品,但是没有标签终究是王女士一方的过错,应在食品包装表面注明该有的一切标记。
所以王女士一方也应该承受相应的惩罚,以此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案件真的适用于十倍赔偿的顶级处理吗?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由此可以看出,“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的产品只是未张贴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但是并不会对消费者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另外王女士爆料邵某曾经已经在本店买过该“粉蒸肉”,甚至还是熟客。
所以邵某本来就知道扣肉没有标签,所以即便扣肉没有标签,也并未对他造成误导。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尽管150份“粉蒸肉”没有标签,但考虑到其符合“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两个条件,邵某的索赔主张或许不会被支持。
«——【·结语·】——»
法律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防范一些职业打假人因此而钻空子。
他们以盈利为目的,专挑一些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为目标,行牟利之实。
但是法规还是要遵守的,按法律法规要求在产品表面贴标签注明生产日期这些事情还是要做,这样既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也让消费者安心。
生产者、经营者如果要避免损失,根本途径就是诚信经营。
杜绝从事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行为,这样才不会让有心之人有机可乘。
另外中小型食品商家也应该努力学习食品相关的法律资料,将法律法规铭记在心,在必要时学会灵活运用。
这样即使遇到了“职业打假人”也可以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俗话说得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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