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以来,烟台高新区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惠及民生。近年来,烟台高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息诉罢访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工作规范,提高接待质效。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一体建设检察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律师专用接待室,专门配备饮水设备、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将群众来信来访规范录入网上信访2.0系统,对需要分流至其他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全部推送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23年以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0余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性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耐心向群众释明法律规定和反映渠道。

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为信访群众解难题。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观念,通过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定期接访,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和诉求,对“老、大、难”群众信访案件做到亲自了解案情。2023年以来,院领导接访5件,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更深层次上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落实。

强化领导包案,发挥“头雁”效应。对符合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首次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逐案建立台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坚持由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阅卷、亲自把关,努力实现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及时沟通协调,综合运用多种途径,调动各方力量,促进息诉罢访,及时解决问题。

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按照“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听证,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当事人把理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员把理析明,接受社会监督评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减少申诉上访发生。

加强司法救助,推动检察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延伸救助渠道,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精准司法救助,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质效。2021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朱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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