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行车途中若分心,则随时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12月11日14时18分许,涪陵交巡警新妙公巡大队在辖区102省道68公里900米路段处理了一起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后经调取事故车辆行车记录仪发现,事故发生前,驾驶人赵某一直在与同车人员聊天,且行驶过程中,多次出现跨越中心黄实线、占道行驶的情况,最终在一次占道行驶过弯道路段的过程中将两名行人撞倒,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中,赵某驾车时与乘客聊天,分心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赵某跨越路中心黄实线、占道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由赵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车路上存在很多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比如驾车时接打电话和发信息、驾车时设置或不停地查看导航、与车上其他人员聊天过于投入、驾驶员开车时抽烟、吃东西等等。这些很多行为是很多驾驶人认为正常但却及其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分心的一瞬间可能就是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只有集中注意力,才能让我们行车路上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