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书记、政委黄绍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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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绍明(图源:广西消防)

最高检12月25日的消息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绍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黄绍明在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主任、副总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65年2月出生的黄绍明此前曾长期在广东消防系统工作,2015年9月调至广西,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治委员。2019年1月套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总队级正职,2020年2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2023年3月被免去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职务。

今年4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黄绍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而此次发布黄绍明主动投案,距离其被免职仅1个月时间。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尹悦

编辑 彭疆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