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分中心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精神,提高《条例》运用能力,更好地为区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按市社保中心要求,12月22日上午,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清河门区分中心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在四楼会议室参加辽宁省《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培训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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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部社保中心领导就《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出台背景、制定过程、重要意义、特色亮点等进行了介绍,并将《条例》中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细致的解读。省社保中心领导对2024年度重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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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市社保中心张丽霞主任重点强调了《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重要意义及相关工作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正式实施,作为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从法律制度上对社保经办加以规范和完善,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迈上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台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此次会议,让社保经办人员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在之后的工作中,我分中心也会定期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对《条例》继续研究学习,依托《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提高业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与办事效率,助力推动社保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