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刚看到一个江西男子结婚16年,最后发现自己的三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妻子还质问,“血缘关系很重要吗?”,就已经觉得他已经够惨了。

没想到,今天又曝出了一个更惨的男子。该男子被自己未婚妻发生关系,反被告强奸,被法院判了三年,准新郎变成了牢犯,更重要的给女方的十多万的彩礼都还没拿回。

一个发现自己三个娃不是亲生,一个未婚妻告新郎强奸送去坐牢,真是本年度最惨的两个男主。

为什么未婚妻和准新郎发生关系后,会告新郎强奸,而且还告成了?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情况?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

官方回复该案件后续,真相曝光,新郎一定都不冤。

据悉,该事件的男女双方已经恋爱4个月。而且双方家庭已经签订婚姻协议,并举办了回门宴席。

审判长也回复该案件详细情况。其实,双方还签了彩礼协议,20万彩礼先付一半,还有7.2颗黄金戒指已送。结了婚再付10万彩礼,一年后加房产名字。

从上面两点,基本可以认为男女双方已经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和男方对于这个婚姻的经济诚意。但是有感情基础和经济基础,难道男方在这个时候就可以和女方发生关系吗?

对于这个情况来说,在记者和审批长对话中,也可以看出答案。法律对强奸案的定性,有两点,一,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夫妻,二,发生关系,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

而通过详细的情况来看,女子面对男子的发生关系的行为是有明确表示反对的和抗拒的。而且进入女方的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并且还有视频证据。所以男方的行为被定性为强奸行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男子被未婚妻告,真的一点都不冤。订婚并不是强迫的理由,也不是可以随便发生关系。

虽然这个事件,对于我们普通来说,男子从一个准新郎变成牢犯,挺惨的。但是这都是个人观念,法律讲究证据。也有网友称道,法院都判了,说明各方证据都挺锤的。

如今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不是你以为什么,就是什么的。任何事情都是要讲究证据的。而且这个事件中,女方都拒绝了还硬拉,还是生理期。

并且监控里不是说了女生不同意然后还被拖回去了吗,这女生不同意就算了吧,而且订婚又不是结婚,很多女生都是希望结婚后才真正在一起,拒绝婚前性行为这个行为是非常对的。

所以说男子被告,真的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