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案件背景

这一天,丈夫正在焦急等待身怀六甲的妻子回家,不料却是等来医院的电话,告诉妻子正在医院抢救。

奈何妻子已错过最佳的抢救时间,医生也回天乏术,宣告妻子死亡。

丈夫经过询问,才得知妻子居然是从一家宾馆的房间内拉到医院抢救的,房间里还有两个男人。

那么妻子到底得了什么病呢?为什么妻子房间有两个男人呢?

接下来请你带着这些问题,跟随我揭开事件的神秘面纱!

案件经过

案件经过

丈夫的妻子姓黄(下称黄女士),两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4口之家,育有两个女儿,大的6岁、小的3岁,为方便照顾父母与其同住。

一天,黄女士在村里闲逛,认识了同村的村民贺先生,两人你来我往之间,双方感情急速升温,渐渐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

随后,两人多次约定在一家宾馆开房,并发生不正当关系。

这对黄女士与贺先生来说本是美好的一天,两人约定在餐馆吃饭。饭后贺先生提出想到宾馆休息,其含义不言自喻。

然而,当时的黄女士已经有了7个月的身孕,便以身体不适为由表示拒绝,但终究是耐不住贺先生的软磨硬泡,黄女士还是答应了。

黄女士与贺先生来到经常光顾的宾馆,由于宾馆老板见二人是常客,也大概明白二人的关系,没有登记就开了间钟点房。

黄女士与贺先生进入宾馆房间后,急切难忍,于是开始搂搂抱抱,甚至亲吻、脱衣服等等,正打算深入了解时,黄女士身体出现异样。

贺先生连忙询问黄女士怎么了,但黄女士早已没有了意识,无法回答贺先生的问题。

此时的贺先生手足无措,如果送黄女士到医院救治,自己与黄女士的丑事就会败露出去。

贺先生思前先后,决定与自己的好朋友毛某打电话来帮忙。但毛某也是第一次遇见此事,没有办法解决。

两人经过商量,决定还是将黄女士送往医院抢救。

不料,由于在宾馆耽误时间,黄女士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在医生努力后,不幸宣告黄女士死亡。

黄女士的丈夫知道事情的经过后,感觉自己被戴了绿帽子,于是就报警求助。

经过警方的走访调查,证实黄女士确与贺先生存在长期不正当关系,而且贺先生陈述的事件发生经过属实。

结合法医鉴定的结果,黄女士是因为羊水栓塞引起呼吸衰竭导致死亡的,所以就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

庭审过程

庭审过程

事后丈夫因为被戴绿帽子而深感委屈,便以贺先生、宾馆均存在过错,并与黄女士死亡有因果关系为由提起诉讼,并索赔50万。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丈夫拿出了警方出具的调查报告、法医鉴定报告和医院救护费、女儿未成年养育、岳父母需要赡养等等资料。

但是在庭审时,贺先生提出,黄女士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成年人,对于是否去宾馆,黄女士明确表示同意,自己也帮助出事的黄女士送往医院抢救,不应承担责任;

同时,宾馆老板也提出,黄女士是因为羊水栓塞引发呼吸衰竭而死,与自己无任何关系,也不应承担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调阅证据和审理合议,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行为的,应当减轻或免除行为人一方的责任。

黄女士知道自己怀孕,就应该知道在怀孕期间与异性约会甚至发生关系造成的危害,所以黄女士应承担主要责任。

贺先生在了解黄女士怀孕的情况下,依然带其前往宾馆,意图发生关系,也应预见产生危害的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同时贺先生,在事发后未及时拨打120急救,想私下处理,即便未发生关系,也不排除黄女士死亡与贺先生的因果关系,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虽然没有证据证实宾馆与黄女士死亡有直接关系,但经营者在贺先生、黄女士均未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情况下,仍为二人开具房间,造成黄女士死亡事件的发生,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综上,法院判定:黄女士自身承担70%主要责任,贺先生承担27%次要责任赔偿13.5万元,馆经营者则承担3%次要责任赔偿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