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访谈,你们是第一家。”

初冬时节,追月数星摄制组来到位于河南辉县乡下闫啸天的家。

今年29岁的闫啸天,其人生在他念大一的那个暑假被彻底改变,因和朋友王亚军掏鸟被捕入狱,最终获10年半的刑期。

由于表现积极,他三次减刑。2023年5月27日,服役8年10个月的闫啸天,被提前释放回家。

这天,闫家购买了100多斤猪肉,一早架起两口大锅,准备了150多人的饭菜。然而,闻讯而来的人,远不止150人。国内几十家媒体在他们家门口架着长枪短炮,将他们家围得水泄不通。

该案当年曾在全国引起大讨论,国内多位知名法学家意见各异,立场分属“不同阵营”。

重获自由的闫啸天,出狱半年多来,新生活过得咋样?

我们的访谈在他家一楼的客厅里进行。对话中,他再次提到:“真的,视频访谈你们是第一家。”

揭秘“掏鸟案”闫啸天的新生活:被父母催婚 组建乐队 炒股学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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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掏鸟案”闫啸天的新生活:被父母催婚 组建乐队 炒股学装修
  • 这是追月数星的第2条人物故事
  • 总制片|张雷
  • 拍摄/剪辑|代旭冲刘湖洲
  • 后期|史慧娜
  • 文字|付松

新生活

和所有囚徒一样,重获自由的闫啸天回到家,最不适应的是出门买东西,”大家都用手机支付,只有我一个人捏着现金。“

母亲注意到,儿子和以前不一样了,饭吃到一半,或刚放下碗,就会跑向卫生间,一蹲就十来分钟。

这是遗留在他身体里的“监狱后遗症”。劳改生活不得不让他常年趴在缝纫机上,先后患上近视散光、肩周炎和肠胃病。

连续好几个晚上,躺在父母为他买的崭新被窝里,经常做噩梦。

梦里,他总被一群人莫名其妙戴上手铐关进监狱,怎么挣扎喊叫都没有。

为了适应社会,他去驾校学驾照,“前两天考科二,挂了。”说完,他哈哈大笑,像个孩子。

回家后的这段时间,他做过最自豪的一件事就是炒股,还因此挣了4000多元。

通过这笔“外财”,让他在父母和亲戚朋友面前证明自己有能力养活自己。

炒股的“本事”是过去在狱中从“股票高手”哪里学来的,他除了听别人的经验,还会学习财经报刊上的金融知识,并把重点段落抄写下来。他有一本黑色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记满了各大上市公司每月的股票价格、收益和总市值。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挣了第一笔钱后,他就果断离场了,再也没碰过,“这玩意儿不能弄太深,否则被套死。”

但实际是他没有从股市离场,而是继续跟进,并自豪地说“昨天刚抓了一个涨停板。”

只是,股市并不都是暴利,并没有让他挣到太多的钱,“还是得学手艺,才有希望。”

父亲是做装修的,他想着跟父亲学习铺地板和刷漆。

在家门口的空地上,他种下韭菜、香菜和小葱,还在三楼平台养了几条鱼——种植经验是在监狱攒起来的。失去自由后,他负责照料监区的花花草草,还养了一只拳头大小的乌龟。

黄瓤西瓜是闫啸天近期的得意之作。西瓜籽是几个月前和同学聚会吃完瓜后掏出来的,种到铺满泥土的花盆里,他给花朵人工授粉,按时浇水、施肥。接下来的一切,就交给时间。

他还学会了炒菜,还给我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掏鸟

掏鸟

闫啸天掏鸟,是在2014年的夏天。

这年的7月14日,就读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的闫啸天,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他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

据媒体报道,两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

他卖了7只给郑州一个买鸟人贠某,获利以800元;卖了2只给洛阳的一个买鸟人,获利280元;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

之后,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掏出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拿到闫啸天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二人被批准逮捕。

2014年,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5年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5年新乡市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维持了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

2016年4月26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闫啸天犯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的再审申诉。

《驳回申诉通知书》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申诉人对该案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再审条件,予以驳回。”

争议

争议

“大学生掏鸟案”从案发至今,争议不断,国内多位知名法学家意见和立场各异。

其中,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撰文称该案“判决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正确,并未枉法裁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则认为,“生效判决在事实依据上是不充分的。”漫长激烈的反复争论,让该案被列入2015年度河南十大法治热点事件,甚至还被写进《河南法治蓝皮书(2016)》。

闫啸天出狱后,去闫啸天家里采访的媒体不断,这一方面,公众的矛盾情绪聚焦于“掏鸟”行为在字面意义上的“社会低危害性”,大家说得最多的是,“掏个鸟判十年,拐卖妇女儿童、贪污受贿判几年?”

与此同时,闫啸天的大学生身份,又额外获得外界对他的同情惋惜,不少人认为法院“判得太重了”,而后续牵扯出办理该案的检察员索贿,更是加剧了舆论的极度撕裂。

入狱时,闫啸天只有21岁,带着莽撞稚气,把原本最自由开阔、充满想象的人生时光,投入到漫长枯燥的监狱改造中。他表现积极,三次减刑,8年10个月后回到家中。

他对当年的判决不服气,找律师写了一份6000多字的《刑事申诉状》,反复推敲每一个字,并于11月2日寄往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对一个刚服刑完毕、临近而立之年的青年人来说,重建生活或许是眼下更实际的困难。

他看不清未来,“将来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学习手艺,如家电维修等,如果实在不行,就出门打工,人总得要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