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世界里,最稀缺同时也是最珍贵的,是公平与正义。
水浒世界是一个奉行丛林法则的暗黑世界,在里面,我们很难找到温暖的、充满人性的治愈系画面。相反,黑暗、龌龊、血腥、残暴的场景比比皆是。
水浒里的人物,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掌握权力的人(包括和权力沾边的人),二是顺民,三是暴民。
第一类人无法无天,贪婪蛮横,敲骨吸髓,比如高俅、西门庆;第二类人是沉默的大多数,谨小慎微,备受欺凌,活得没有尊严也没有安全感,比如金翠莲妇女、武大;第三类人敢于对第一类人说不,但势单力薄,被权力打压后只得亡命江湖,成为社会边缘人物,比如武松。
换句话说,在水浒世界里,一个人只有三种命运,吃人、被吃、亡命江湖。
在这样的世界里,你想堂堂正正、干干净净的做人,不跪舔权力,不孝敬地头蛇,不烧香拜佛,平时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经营家庭感叹岁月静好——那只能说,你想多了。
一个衙门小吏或者泼皮无赖就可以让你家破人亡。
同理,水浒世界里的衙门,实际上是吃人的工具,尤其是遇到司法案件时,衙门吃人的嘴脸暴露无遗。不信请回忆一下,水浒里写了那么多衙门断案、判案的故事,其中有几个是讲理讲法的?
从起诉到判决,从羁押到押送途中,再到牢房服刑,每个环节都盛行潜规则,每个流程都有权力寻租空间。钱到位、关系到位,死罪可以搞成流放,太祖钦定的杀威棒可以免除,一路上好酒好肉伺候;没有钱也没有关系,那就对不起了,牢狱可以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总之,水浒的司法体系里,权力通吃,金钱其次,公平与正义几乎不存在。
明白了以上道理,我们再来看武大郎之死:一个简单的毒杀案子,人证物证俱在,人人都知道凶手是谁,为什么阳谷知县就是查不清。
武松去报官之前,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他找到了何九叔和郓哥儿两个证人,还从何九叔那里拿到了物证——武大郎的两块酥黑骨头和一锭十两银子。
两块酥黑骨头,加上武大死后面皮黑紫、七窍流血、唇口有齿痕等症状,基本可以确定武大是被毒死的;西门庆给何九叔一锭十两银子,让他“遮盖”实情,可以确定西门庆即使不是凶手,也是知情者。
再联系郓哥儿的证词,即他和武大捉奸,确定西门庆是奸夫且西门庆踢伤了武大。
以常理推之,西门庆和潘金莲与武大之死,无论如何都脱不了干系,是妥妥的犯罪嫌疑人。
武松搞了一个完美证据链,想以此来定西门庆和潘金莲的罪。
理论上,只要衙门把相关人等传来审一审,就能搞清楚案情。
事实上,对于武大之死,街坊邻居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只是怕西门庆势力大,所以没人捅破,武松从东京出差完回到阳谷县,邻居们捏了两把汗,暗道:这个狠人回来了,怎肯干休?必然要搞出大事来!
可见,这个案子并不复杂,老百姓凭借普通的智商和朴素的价值观,就能搞清楚是非对错。
武松带着何九叔和郓哥儿来县厅告状,知县听了武松的陈述和证人证词后,没有表态,而是和县吏们商议去了。
商议的结果是:“这件事难以理问。”
这相当于集体给这个案子划了线——不受理。
为什么不受理?因为受理的话,太容易搞清楚了,一旦搞清楚了,大水就会冲了龙王庙(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得说)。龙王庙是谁,不言而喻。
知县开始做武松的工作:“武松,你也是个本县都头,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两个言语,便问他杀人公事,莫非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即行。”
这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字面意思,你只有证人证词,缺乏关键证据,无法立案;另一层表明了知县的倾向,敲打武松不要再告了,你还想不想当都头,想不想要工作?
武松没有理会知县的敲打,从怀里掏出关键证据——两块酥黑骨头。
知县看证据一眼,淡淡地说道:待我从长商议。可行时便与你拿问。
意思就是我们先研究研究,如果可以的话,再拘捕嫌疑人。
这话很官方,谁都知道,拿不拿问嫌疑人,是知县一句话的事,研究个屁。
但是从道理上讲,知县这话也挑不出任何问题,我按流程办事有什么错?
知县“研究”的同时,西门庆已收到消息,第一时间展开活动(当日西门庆得知,却使心腹人来县里许官吏银两),当天就摆平了知县和县吏。
第二天早上,武松催知县拘捕犯罪嫌疑人,知县把证据退还给武松,说:“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
知县的这几句话很有意思,首先他给案子定了性,说这是有人在挑拨武松和西门庆之间的关系;至于案子本身,搞不明白,难以受理;原因呢,圣人都说了,眼睛看到的事,不一定是真的,别人背后说的话,也不能全信。
总之,你武松不要再提这个案子了。
知县给武松讲完了政治,狱吏开始给武松讲法律:“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
意思就是命案需要尸体、致命伤痕、致死病因、物证、踪迹(证人证言)五大要素齐全,才能立案,而武大郎尸体早就烧了,没有尸体,不符合命案的立案标准。
事情到了这里,武松也不抱希望了,他在衙门混过,对这些心里门清,他没有哀求,没有抱怨,没有情绪失控,只说了一句话:“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
翻译过来就是,既然你不准我告状,那我自己处理。
当正常渠道走不通的时候,顺民会默默忍受,暴民会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回去后武松就结果了潘金莲和西门庆。
这事还有后续。
西门庆死了之后,失去了利用价值,知县再也没有维护他的必要了。
同时,从内心讲,知县欣赏武松的为人,顾念武松过去给他办事的功劳苦劳,所以在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一案中,他又偏袒了武松。
知县改了武松的招状,说武松祭奠亡兄武大,嫂子潘金莲不让祭奠,两人争吵起来,潘金莲推倒了灵床,武松为保护武大的牌位,与潘金莲斗殴,过程中杀了潘金莲;西门庆因为潘金莲通奸,前来维护潘金莲,与武松斗殴,两人扭打到狮子桥边,西门庆因斗杀身死。
这份修改后的招状很有水平,他把故意杀人变成了斗殴致死,开脱了武松的杀人罪行,又公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奸情,从道德上把二人搞臭,为武松争取道义同情,继而争取到了从轻发落的判决——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同情和欣赏武松的人,为这个判决叫好。
我却觉得很恐怖,不管是之前偏袒西门庆,还是之后偏袒武松,其实都是徇私枉法,视法律为无物,见不到半点公平正义。
在这种环境里,没有人相信律法,没有人有安全感。左右案件走向的,不是西门庆的钱,就是武松的关系,或者合二为一——知县的权力。
回到最初的问题,武大郎之死很难查清吗?
就案件本身而言,查清不难,但案件之外裹着层厚厚的东西,想要穿透它查清案子,很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