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芬太尼类物质管控力度,全面掌握芬太尼类物质使用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杜绝芬太尼类物质滥用案(事)件发生,11月25日,普格县禁毒办联合县市场监督、卫健等部门到普格县人民医院、县中彝医院、县疾控中心等5家医院、诊所、药店等开展芬太尼类物质专项排查行动。

检查中,检查人员紧扣普格禁毒工作实际,对辖区县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及惠康等3家私立医院和多家诊所、药店是否存在使用、销售芬太尼类物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芬太尼类物质进出库登记、储存、运输、销售渠道等管理情况进行了登记,并详细查看了医疗机构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人负责等制度是否健全。

对医院、诊所、药店法人及其管理员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深刻阐明了关于加强麻精药品,特别是芬太尼类物质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及滥用的危害性。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严格执行麻精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双人双锁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清除风险隐患,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严防芬太尼类药品流失风险,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零流失”。

经排查,目前普格全县无生产、经营、使用芬太尼类物质的企业、研发机构及技术人员,医院、诊所、药店无违规购进、使用和销售情况。全县仅有县计中心、县人民医院两家医疗机构使用芬太尼类物质。县禁毒办将继续强化类精麻药品的管控措施,对全县医药门市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禁毒意识,确保合法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