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早在公元7世纪初,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以后,就与中原的唐朝联姻,建立了非常紧密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元朝初期,西藏处于分裂的状态,中央政府设立了管理藏区事务的总制院(后来改为宣政院),再次统一了整个西藏地区,并且建立西藏萨迦地方政权。从这个时候开始,西藏正式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许多朋友比较了解清朝与西藏的关系,中央政府通过设立驻藏大臣的方式,会同达赖、班禅监理西藏政务,并代表朝廷主持并监管达赖、班禅的转世、坐床等事宜。
那么,在明朝时期,中央政府与西藏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呢?
天朝上国
中国的中原王朝,通常喜欢以“天朝上国”自居,明朝也不例外。也就是说,本国本朝是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他所有的国家都是藩属国,或者蛮夷,需要向“天朝”称臣纳贡。
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明朝建立以后,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谋求恢复元朝时期的藩属国关系。1368年1月,朱元璋在南京称帝,次年即派遣官员携诏书前往西藏,着令归顺明朝。
朱元璋的诏书写道:“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
同年,朱元璋还派遣陕西丞宣布政司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但是,当时的西藏政权依旧效忠元朝,不愿意归顺明朝。
1370年,明朝军队攻克了甘肃的南部地区,并且占领了河州,这是元朝宣政院脱思麻宣慰司的治所。当年,元顺帝病故,绝大多数忠于元朝的藏族首领陆续归顺明朝。他们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到南京称臣纳贡。
朱元璋则收缴了印信,并且重新授予藏族首领们新的官职和封号,准予其子孙世袭。但是,子孙在继承之前,必须获得明朝的批准。
有效的治理
为了治理西藏,明朝在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另外,明朝还在西藏设立了指挥使司、宣慰使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等一系列、不同等级的政府机构,对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军事等各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治理。
特别是经济方面,中原与西藏的联系更为紧密。通常,中原地区用茶、盐,来交换西藏地区的马匹或其他牲畜,也就是茶马贸易。
16世纪,藏传佛教的格鲁派兴起。我们知道,达赖和班禅是格鲁派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第三世达赖的转世,标志着活佛转世系统的正式运转。原本,他只是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
不过,实事求是地说,相比元朝和清朝,明朝对于西藏的治理是较弱的。特别是在明末,五世达赖趁着天下大乱,借助蒙古势力控制了大部分的西藏地区,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甘丹颇章政权。
至此,明朝逐渐失去了对于西藏的统治。直到18世纪初,清朝派兵入藏,驱逐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才使得西藏再次回归到中原王朝的领土版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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