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运城市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俏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1年至2022年,蒋俏峰在担任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及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3万余元。蒋俏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蒋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运城市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任永义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4年至2022年,任永义在担任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土特产等礼品,折合共计1.61万元。任永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任永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运城市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鹏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8年至2023年,王鹏在担任运城市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家坡城中村改造项目负责人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购物卡等礼品,折合共计4万余元。王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王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运城市河津市教育局原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卫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9年至2023年,卫琦在担任河津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科级督学、二级主任科员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4万余元。卫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卫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运城市能源局能源管理科副科长卫敬轩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
2021年至2022年,卫敬轩在担任运城市能源局能源管理科副科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花费共计9830元。卫敬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卫敬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长治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长治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长治市襄垣县应急管理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常俊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9年,常俊毅在担任襄垣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和应急管理局局长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5.65万元。常俊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常俊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长治市潞城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李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4年5月至2021年4月,李纲在担任潞城区住建局规划股股长、质监站站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5.52万元。李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李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长治市沁县林业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陈勤英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
2022年7月,陈勤英借其女儿结婚之机,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7000元。2019年至2022年,陈勤英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办理私人事务。陈勤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6月,陈勤英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张联中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等问题。
2020年9月,张联中在担任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期间,借带队赴西安考察教学项目之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考察期间产生的住宿费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后,张联中又安排他人在长治职业技术学院予以报销。张联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1月,张联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节前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临汾市隰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晶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冯晶萍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黄金项链、皮包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3.89万元。冯晶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冯晶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临汾市霍州市第一中学原校长韩学东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2年至2021年,韩学东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等礼品,折合共计4万余元;多次违规接受校内工程承揽方安排的宴请及旅游活动。韩学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韩学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枕头乡派出所原所长薛宏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薛宏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某化工有限公司后勤部负责人赠送的超市购物卡。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多次违规接受多家煤矿负责人安排的宴请。薛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薛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临汾市古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原副站长赵志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1年6月至8月,赵志红借为其女操办12岁生日、为其父操办丧事之机,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7700元。赵志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赵志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5、临汾市襄汾县大邓乡企业办兼安监办主任邓军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7年至2019年,邓军标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1.52万元。邓军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0月,邓军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忻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忻州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原四级调研员曲金章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
2017年7月至2021年2月,曲金章在担任忻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5万元;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赴天津、厦门等地旅游活动。曲金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曲金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忻州市繁峙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杨有成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8年至2023年,杨有成在担任繁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6万余元。杨有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杨有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忻州市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文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陈文秀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73万元。陈文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陈文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坚决防止节日“四风”问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近日,吕梁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吕梁市临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少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2年至2022年,王少利在担任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礼品和126万余元礼金。王少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王少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吕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岳永进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5年至2023年,岳永进在担任市投资管理公司经理和国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虫草等礼品,折合共计77万余元。岳永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岳永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吕梁市兴县能源局原主任科员田维珍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2021年,田维珍在担任兴县能源局主任科员、风电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在推动兴县风电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规组织发放征地协调补助共计41.26万元,其中其本人违规领取3.3万元。同时,田维珍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酒水等礼品,违规接受项目实施单位安排的宴请。田维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田维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原员额法官李建忠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李建忠在担任离石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2023年5月,李建忠在办理诉讼案件期间,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在离石区某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李建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李建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助编:祁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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