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网名叫IncrediblyShinyShart的男子(以下简称IS),最近在美国论坛Reddit上,发布了一则让人毛骨悚然的帖子。

在帖子中他叙述了把自己左小腿肌肉烹煮、更与他人分食的经历。

很快,这篇帖子就被潮水般的网友评论霸屏,不过大多数人却围剿痛批他:

“恶心至极”、“匪夷所思”、

“你是不是有精神疾病?”

“你就是汉尼拔(食人族)”

然而男子IS却觉得自己情有可原,并且解释了自己如此做的原因。

原来2年前,IS在一次骑摩托时,发生严重车祸,造成左小腿严重骨折。

他被马上送到医院急救,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后。医生走过来沉重的告诉他:

这辈子你绝无可能再靠这只左脚走路了!

IS于是忍痛决定将左小腿以下截肢,但他也向医生提出了一个要求:

他希望之后能把截肢带回家留念!

在签署了一大推文件后,男子将自己截断的左小腿带回了家。

回到家,IS将截肢放在家里的桌子上,思考着如何处理它?

一开始,可能因为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乐观的”想将它进行再加工好做成家里的摆设,例如

diy一个台灯或者门档。

不过,3个星期后他忽然脑洞大开、突发奇想,

为何不好好利用把它吃掉!

Shiny通知了11个人,其中有10个人迅速的答应了这顿人肉大餐的盛情邀请。

“这是你一辈子也碰不到的机会,我那帮朋友答应的如此痛快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其中一个女性朋友的男朋友是个大厨。为的能体验到料理人肉的乐趣,他也要来。

“把你的脚交给我,你们过来吃就完了”

大厨先把断腿上人皮剥掉,然后去骨,把肉切块,用洋葱,胡椒,盐,辣椒,柠檬腌制好。

人肉要搭配墨西哥玉米饼和秘制人肉酱,才能让你今生不忘。

吃人肉这个事多少会让人联想起各种变态杀人狂,但Shiny是在自愿的情况下邀请自愿的人来进行吃人肉的。

美国也并没有联邦法律禁止吃人行为。仅有爱达荷州有一条简单的 “吃-人犯罪” 州法案 。没错,尽管杀人、买卖人肉、亵渎尸体等行为都要大刑伺候,但吃-人这事儿,在美国剩下的49个州竟然都是完全合法的。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人肉的味道其实还是挺不错的!口感鲜嫩,并有嚼劲,类似吃鹿肉的感觉。

聚会结束第二天Shiny接到了朋友电话“抱歉哥们,我刚刚把你拉到马桶里”。

其实翻翻中国历史,也能找到请客吃人肉的故事!有一个极其奇葩的:隋末的诸葛昂与高瓒,两个人竞相争强赌富,竟争相宴请对方吃人肉。《唐人说荟》卷五引用张鷟《耳目记》载:

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户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

他们俩后来被贼人抓走,因为拿不出钱财,最终也被烤熟吃掉,可谓死得其所。

对了,食人这一行为并没有被列入《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相关的医学研究也少得可怜。事实上,有许多食人魔精神正常,思维清楚。或许,现在只能给他们贴上“心理变态”的标签。

关于人肉的味道,1931年纽约时报的记者威廉•希布鲁克(William Seabrook)曾经以研究的名义,从一个医院的实习生那儿弄来了一块死于事故的健康人的肉。威廉将肉煮了吃了,还写出了一份报告,声称人肉的味道“和小牛肉无异”。

所以呢,因为好奇心想知道人肉是什么味道的童鞋们还是退散了吧。实验危险,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