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干工作,你们的工作干得卖力干得实,我们都看在眼里......”近日,在陇县法院办案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合力调解下,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被害人家属拿到了二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当场支付的20万元赔偿款。被告人赵某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适用缓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起纠纷的化解得益于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双重努力,陇县法院着力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专长,与群众基础好、社会经验丰富的优势,精准找到矛盾纠纷的关键点,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为何意难平?

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赵某因骑电动车逆行,与前方驶来的杨某甲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乘坐人杨某乙)相撞,致杨某乙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赵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杨某甲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杨某乙无责任。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承办法官组织多次调解,均以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未能达成协议。面对标的80余万元的赔偿款,按照主次责任划分后,被告人赵某依旧赔偿不起。

“我也想积极赔偿,前面5万元的丧葬费都是借的,真的没有能力,我回去只凑了几千元,本想贷款,可是我和孩子他爸只能贷出2万元。把家里粮食卖了也只能卖几千元。”被告人赵某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说。

“我爸就这么走了,我弟还没结婚,一家的经济支柱就没了,我一定要个说法!”附民原告人伤心地说。

“我和杨某乙是堂兄弟,也是最好的朋友...我真的不想这场事故发生,该赔偿的我肯定会赔。”附民被告人杨某甲连连摇头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但就先行履行部分,相差的4万元被告人实在拿不出来,这成了调解工作中难以跨越的鸿沟。如何破解?联系被告人所居住村的人民调解员成为调解工作的突破口。法官主动联系,从拨打电话到前来法院,梁支书仅仅用了20分钟时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夜幕已降临,在法院调解室梁支书的声音铿锵有力,弥漫在审判二楼,据了解,前期的丧葬费就是在梁支书的主持下进行了赔偿。找准焦点、直击要害,在与被告人商讨后,就剩余赔偿部分,梁支书斩钉截铁向附民原告人给出了意见:“我是最清楚赵某家的情况,父母都有病,家庭确实困难,分期履行对双方都不好,我看按照15万元一次性赔偿完毕,我保证这些钱能够如数到位。”在附民原告人与家属协商后表示:“丧葬费就是梁支书出面解决的,我信梁支书。”

就这样,三日后约定的履行时间很快就到了,被告人赵某如数带来了赔偿款。在办案人员的催促调解下附民被告人杨某甲与附民原告人达成了5万元的赔偿协议。在十几位亲属的见证下,这场意难平就此平复。被告人赵某的赔偿与致歉,是道义的彰显,虽然迟来,但没迟到;附民被告人杨某甲满怀愧疚的赔偿,那份沉甸甸的兄弟情义在心中终能释怀;附民原告人获得了赔偿和致歉,是对逝者最好的交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伴随着附民原告人对办案团队的深深鞠躬,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陇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充分运用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的各自优势,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让司法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有力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