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基层矛盾的龙山“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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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头年尾,各地积极化解基层矛盾,营造祥和氛围迎接春节。

中央政法委去年在全国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其中,湖南有4家单位(4个工作法)入选。红网“观潮的螃蟹”今起推出系列报道,详解他们的做法,以资借鉴。

龙山县地处湘西北,西邻重庆市酉阳县,北接湖北省来凤县,素有“一脚踏三省”之称。

因有“跨省”的民间矛盾,加之民风彪悍的传统,在基层治理方面,龙山县面临的压力相对更大。

此次龙山县委政法委成功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说明龙山县在破解基层矛盾方面有着独到的“解”法。

近日,观潮君来到龙山县,探寻当地是如何传承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的做法的。

“前不久,桂塘镇古道溪村村民王某与隔壁的酉阳县中坝村村民彭某因‘插花地’产生了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很容易让矛盾升级。”龙山县桂塘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胡春燕向观潮君举例。

按照龙山县“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端,村(社区)在接案后实行“三天必调、必调三次”原则。古道溪村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发现多年来他们的田土边界问题一直存在,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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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岁的王仕辉,退伍后从教40余年,还是国家级竹雕工艺大师,在与桂塘镇接壤的来凤县百福司镇、漫水乡,酉阳县大溪镇、可大乡都比较有威望。

王仕辉受邀与古道溪村、中坝村村支两委,当事双方及乡贤能人、退休干部共同坐下来,从法理、道理再到情理、邻里,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终于解决了这起“跨省”矛盾,化解了双方多年心结。

龙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明栋介绍,龙山县强化村级首调首处、乡级联调联处、县级终调终处,最终形成“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

在村一级,龙山县目前共有650个“五老”“乡贤”“能人”群调组织,399个村(社区)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村干部全覆盖,参与调处基层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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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乡村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如何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不仅龙山县,湖南很多地方都在探索。

比如,娄底市娄星区的屋场党小组、屋场理事会、屋场合作社“三屋同治”;长沙县江背镇金洲村打造的“易嗲嗲说事”法治调解品牌;耒阳市的“湾村明白人”等。

对于村级上报的矛盾纠纷,龙山县在乡镇(街道)一级实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龙山县的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等组织矛盾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

龙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代飞向观潮君举了几个例子:

88岁老人钟某有7个子女,老伴过世后,与之共同生活的小女儿家庭突遭变故,无力继续赡养老人。钟某找其他几个子女协商其赡养问题,但总是不合意。

考虑到老人子女众多,且居住地相对分散,社区一时无法解决,按程序上报街道。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根据走访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分析利弊后,最终拟出了令双方都满意的赡养协议。

无独有偶,另一位8旬老人田某某也遇到其子因家庭纠纷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的情况。老人在村里碰到了进村办案的法庭干警,便反映了此事。

法庭迅速协同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干部组成调解队伍,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

普法律、讲道理、话人情,多方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不再担心老无所依。

观潮君了解到,龙山县自2021年推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以来,已形成“721”局面,即矛盾纠纷在村(社区)化解70%、乡镇(街道)化解20%、县级化解10%。

“上报到县一级的,往往是少量的重大难题。”龙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显胜向观潮君介绍,压实前端、中端责任后,实现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提升了民众满意度。

2023年夏天,龙山县4名学生下河游泳,其中一人溺亡。当晚,死者家属向所在村申请,要求另外3名学生的父母赔偿180万元。

村镇两级干部从事发当晚一直调解到次日中午,一直无解。考虑到当地民俗,若不能及时和解,恐有群访风险,镇里随即向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报告。

中心副主任田启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沉痛且紧张的氛围中,田启与中心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溺亡者家属情绪,一边摆事实、讲道理。经过长达14个小时的调解,终于达成协议:三方家属自愿给予死者丧葬费及抚慰金共计15万元,风险被化解于萌芽之中。

为确保群众的矛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在2022年成立(以下简称“县矛调中心”),负责统筹接收乡级上报的纠纷案件和直接受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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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潮君在现场看到,县矛调中心大厅设置了法律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受理平台等9个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按来访者诉求种类分流、受理。

该中心为群众提供受理、调解、援助、仲裁、诉讼、执行全流程“服务超市”,破解“碎片化”和“多头跑”的难题。

由龙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司法、信访、网格4个部门长期派驻该中心,21个行(专)调解组织适时按工作需要轮驻,针对各行业疑难复杂案例,打造化解矛盾的“全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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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咨询相关政策。

“设置教体、卫健、住建、林业、自然资源等21个行(专)调解组织,基本涵盖了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各调解组织选派精干人员入驻,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田启向观潮君介绍,行(专)调委会的调解员,则是聘请法律顾问、教师、医生、心理咨询师、五老、乡贤等人担任。

比如,已退休的龙山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全国模范法官吴良佑就是调解工作人员,并设有吴良佑调解工作室。

其中,龙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行(专)调解组织,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及时介入,将多起医闹隐患制止在萌芽状态。

比如,胡某等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县“医调会”秉承解决当事人内心郁结和困难的原则,经与胡某、医院多次沟通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赔偿方案。

近年来,龙山县“医调会”调解医患纠纷353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334件,调解成功率达94.61%。

数据的背后是“温度”,调解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无一例医患纠纷当事人上访。

而在县一级的矛盾调处,如果第一轮调解不成功,由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开展第二轮调解。如果再不成功,则启动“一个纠纷、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调到底”的机制,由分管领域县级领导进行包案专题调处化解。

由此可以看出,龙山县希望县级成为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终点站,努力实现矛盾不出“山”。

龙山县自推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以来,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000多件,调处成功率达95%,无“民转刑”案件,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的是把好“源头关”,做到矛盾不上交。虽然各地探索的路径不同,工作的方法不一,但所有做法都在努力勾勒治理有效、社会和谐、安定团结的“民生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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