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2023年即将逝去——

老王等人遭遇不公正判决的事情已被广大网友所知晓,如今老王被判处10年牢狱服刑,遥遥无期。在承受着这种极大的不公正对待的情况下,老王家属从未停下为老王争取合法权益的脚步。

2023年11月,老王家属已委托律师向河北高院
提出申诉,但时至今日,仍未收到任何回复。与此同时,老王家属在网上向有关部门发出多封举报信,目前也没有收到有效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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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网友纷纷表示,强烈支持老王家属为老王等人讨回公道,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同时希望河北高院
早日受理并给予公正判决!

前情回顾

2022年9月,河北保定顺平县,老王与老柱发生邻里纠纷,老柱仅头部外伤被送医治疗,医生安排普通病房一般治疗。次日上午,护士巡房时发现老柱已自行拔液下床倒在厕所门口多时,抢救无效死亡。医护人员证实,猝死前,老柱曾与其女儿发生激烈争吵,化验单显示心肌酶指标超高,医生判定老柱突发心脏病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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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顺平县法院一审判决,案件被定性故意伤害致死,老王及哥哥获刑10年,老王妻子获刑3年,保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据了解,顺平县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存在很多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常理、匪夷所思的做法。

一、未参考最高院的指导案例,未做到“同案同判”

本案中,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389号和1079号。两个指导案例与本案相似,分别对多因一果如何量刑、被害人特殊体质导致死亡如何定性等问题做出专门阐述,根据“同案同判”基本法律原则,且本案情节较轻,理应为老王量刑3年以内。但法官却不参考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认定本案为故意伤害致死,判处老王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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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法与最高院对裁判文书的规定不符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规定: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但顺平县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未对上述指导案例给予回应是否采纳,亦未说明理由。这一做法显然不符合最高院的规定。

三、判决书中的判决逻辑不符合法律法规

在一审判决书的裁判说理中,偷换概念,忽视《刑法》中的介入因素对因果关系的影响,强行认定老柱的猝死后果与老王存在因果关系,裁决结果已然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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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职人员给出承诺未做到,出尔反尔

2023年5月,法官承诺赔偿对方达成谅解后,给予从轻判决,老王妻子缓刑释放。但老王积极赔偿对方30万元,双方达成谅解后,法官却只是为老王妻子办理了社区矫正,然后就不了了之。最终判处老王及哥哥各10年、老王妻子3年监狱服刑。公职人员出尔反尔,实在是有损公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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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顺平县法院的种种做法,让老王等人该有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常言道,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始终坚信公平正义到来的那一天,在此感谢广大网友的支持,并希望河北高院提高重视,依法核查,早日给予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