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诉讼保全出现错误,被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保全措施。如果因诉讼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了实际损失,被申请人可以要求申请保全人赔偿损失。
在我国,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执行的顺利实现。然而,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1.保全错误的;
2.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