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述下面的内容前,需要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为什么要通过“出版”将图书推向市场?
对作者来说,出版是向世人宣示自己的著作权,通过版权保护创作内容的应有收入。对出版机构来说,出版就是一种商业模式,通过封装固定内容,使图书成为标准化商品,得以批量进入市场交易流通。
若说纸质图书“出版”的实质就是依靠销售“复本”获益,应该没有疑义,但是这个对象换成电子书,然后说数字出版的本质是销售“复制件”,很多人可能就会质疑,电子书通过销售在线阅读服务明明也能实现获益,为什么说销售复制件才是运作电子书的本质?
这个本质具体是什么,其实是由主语决定的。
“在线阅读”确实是当前电子书的主流创收模式,市场上也不只这一种能实现盈利的电子书运作模式。不过任何模式的设计,都是有其特定的服务对象,好比“在线阅读”模式就是服务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所以它的本质是“用流量换点击”。而我们今天要重点讨论的是另一种在市面上较为少见的“按本销售复制件”模式,它的设计初衷就是为出版社服务,通过销售复制件来经营电子书,从而保障出版社在电子书市场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利益。
(一)采用“销售复制件”的模式,能为出版社带来什么?
1)让电子书销售数据更透明
当前出版社无论是与电商平台,还是与流量阅读平台合作,能获取的后台数据都极为有限,各个平台关于电子书销量也是各用各的算法,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不仅运营数据不透明,销量数据还未必准确。如此,一是出版社无法积累到有效的行业数据,提升自身对电子书市场的把控能力;二是长期会影响作者对出版社在电子书合作授权的专业信心,不断积累,还可能演变成后续签约的阻碍。
在数据方面,电子书若是能采用“销售复制件”的模式,就可以“本”为单位,精确计算出统一的销量数据,保障电子书销售数据的透明与精确性,并能以此为基础实现电子书计价,从而延续纸质图书的版税制分配收益,帮助解决出版社与作者有关电子书利益分配的矛盾与合作危机。
2)为出版社创造更多的收益
“销售复制件”的模式能够实现著作权的利益最大化。因为通过“复制权”“发行权”进行数字出版,可以将数字图书转化成具备物权的商品,投放进电子书市场开展独立销售。这种模式带来的收益,从长远计会更高于依靠“信息网络传播权”提供在线阅读服务的获益,原因有二:
① 读者普遍存在尝鲜心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发展阅读服务,无论是按章节销售或以会员模式开放电子书阅读,在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后,阅读进度大多会止步于前三章,很难持续创造收益,所以从收益总量计,在这种模式下大部分单本图书的创收,是会低于采用“销售复制件”模式直接定价销售单本的经济效益。
② 许多读者对图书有收集癖。“销售复制件”模式为整本出售、收藏、使用数字图书提供了合法路径,能够实际满足另一部分有收藏需求的读者的购书需要,通过另辟小众市场的蹊径,创造出额外的收益。
3)保障出版社在产业数字化的有利地位
在图书市场,只有作者与读者是真正的必须,其他的中间环节都只是手段。亚马逊高级主管Russell Grandinetti曾说过:“旧有的出版模式终究会走到尽头,接下来出版业中不可或缺的只有作者与读者,其余介于两者间的尽是危险与机会。”
这些话在早些年被提出的时候,业内许多人并不以为意,但是自亚马逊开展自助出版KDP(Kindle Direct Publishing)业务后,眼见KDP业务收益不断增加,逐渐与亚马逊平台的其他电子书销量分庭抗礼,才逐渐引起关注。今年9月微信读书也陆续上架自己出品的电子书,悄然布局电子书自出版业务,一个只需要作者、平台与读者的新电子书产业局势,隐隐正在形成。
①传统出版社生存空间将进一步遭受挤压。
在电商冲击纸书市场后,电子书市场也迎来新一轮的变革。早在网文模式中,互联网平台已经实现了作者与读者的直接连接;如今严肃类电子书也逐步失守。这边出版社还沉浸于研究如何获取互联网流量,通过新媒体平台的图文、直播引流,借助网络销售渠道提升纸书销量的时候,那边互联网平台已经先行一步打穿了出版社的大后方,带着作者们打造电子书自出版的新蓝图。
对作者来说,自出版意味着更大的机会。亚马逊的自助出版KDP是直接将70%的版税分给了作者,其分成比例远高于传统出版方式。在这方面,微信读书给予作者的分成比例想必也不会低于传统出版,加上平台流量带来的作品优先展示福利,这种模式带来的收益诱惑是极大的。当前微信读书已经陆续签约一批作家群体,后续如何发展还未可知,唯一知道的是留给出版社“破局”的时间,可能会比预想的更短。
②“按本销售复制件”模式是出版社的重要转机。
在采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发展电子书的未来畅想里,出版社并非不可缺失,所以才有逐步走向边缘化的危机。“按本销售复制件”模式则不同,它的运作根基就是通过出版社行使“复制权”“发行权”,实现数字图书的出版,再以发行复制件的方式开展销售。已知非出版单位和个人不能委托复制单位复制、发行电子出版物,所以这套模式是必须由出版社主导的商业模式,能够充分保障出版社在电子书市场的强势地位,只有这套模式占据主流市场,出版社才有机会凭借行业力量,对抗互联网平台蚕食电子书市场的野心。
(二)“按本销售复制件”这套模式,真能实现吗?
答案是:当然可以。传统电子书习惯采用“信息网络传播权”运作,是因为国内的电子书起源于网络文学,后来纸质图书转版电子书又直接延用了在线阅读的形式来经营,导致许多业内人士都误以为电子书只能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来开展业务。其实在“出版”环节里,按本封装图书,发行销售“复本”都只是常规操作,套用到数字出版里,也没太大的差异,只是需要着重解决“复制件管控”问题。因为相比纸质图书,无论采用哪种模式的电子书,其盗版传播风险都很大。这也是出版社一直难以安心发展电子书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
复制件要如何管控?其实业内有一家叫正观易知的技术公司很早就提出了解决策略,他们通过搭建数字图书网络出版云平台、数字图书销售云平台、数字图书馆藏云平台、数字图书阅读社区平台打通了数字图书出版、发行、销售、馆藏与使用的全产业链环节,并通过更为复杂的DRM数字加密管理技术和独家的复制件追踪技术,实现了数字图书从出版到售后的全生命周期追踪。也就是说,在这套解决方案中:
① 出版社可以自主把控数字图书元件出版与复制件发行,及随时调阅每本数字图书复制件的流通去向和持有者信息,有效杜绝盗版;
② 出版社可以通过自主管理的数字图书网络出版云平台获取全面、详尽的数字图书销售运营数据,通过大数据把握电子书市场的局势变化;
③ 出版社可以借助这套贯通全产业链的平台路径,发挥专业与资源整合优势,自主探索出数字图书的更多合作模式和发展机会。
所以说,“按本销售复制件”这套模式是可以助力出版社深耕电子书市场,不断积累发展的有效商业模式,也是出版社面临互联网平台倚仗流量瓜分图书数字产业份额,给予反击的一次重要机会。如今互联网企业入主图书产业的趋势愈演愈烈,出版社更需要审慎辨别局势、快速出击致胜,才有望保障出版行业未来的发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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