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掀起行政复议法学习热潮,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能力水平。

立足“新”法 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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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新《行政复议法》,分管领导领学,解读行政复议法的立法背景、新法的特色亮点;主要领导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具体措施,并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提醒需要注意的事项。会后,印发《关于执行新<行政复议法>相关事项的提示》。

专题培训 集中“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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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新《行政复议法》的理解,帮助大家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主要变化,明晰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标准要求,切实提高准确适用新法的履职能力,1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特邀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睿作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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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吴睿从行政复议制度发展沿革谈起,围绕新《行政复议法》在完善行政复议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原则、调整优化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新《行政复议法》的重点内容,全面梳理、提示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行政机关应注意的事项。

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抓实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努力提高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和工作质效,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全面落实市法宣办印发的《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工作的任务分解表》及《关于贯彻修订后<行政复议法>并做好复议法实施配套工作的提示函》中有关任务,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宣传中的头雁效应。

二要把熟悉掌握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必备能力,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推动学法用法走深走实。

三要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活动,提高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知晓率、信任度。把行政复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推动行政复议法宣传常态化。

此次培训以“线下+线上”形式举行,市生态环境局设主会场,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驻各地生态环境局设分会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计50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