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白银市公安机关快速响应上级统一部署,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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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晚,白银市平川区发生地震后,会宁县居民张某某在某平台发布含虚假内容的短视频,引起网友跟评,指责其造谣震情,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经会宁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调查取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24年1月3日对张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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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景泰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本地居民王某某在某平台个人账号发布标题“景泰事故”,并配文称“景泰又走了七人”的交通事故短视频。经调查取证,王某某为吸粉关注,从网络下载交通事故视频,随意编辑配文发布了虚假信息。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2024年1月3日,景泰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了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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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会宁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巡查时,发现辖区居民杨某某在某平台发布“1月8日江苏一厂子发生火灾”的短视频,网友评论指出火灾发生地并不在江苏,该信息为虚假信息。经调查取证,杨某某为涨粉从网络上下载了该视频,去除水印编辑后用自己的网络账号发布了短视频系虚假信息。2024年1月11日,会宁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杨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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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宁县公安局网安部门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某报称:本地居民席某某在某平台直播时对其多次侮辱谩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要求查处。经受案调查取证,席某某于2023年12月份,多次在网络直播时辱骂张某某,直播间观看人数众多。席某某在公共场所公然侮辱他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构成侮辱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7日,会宁县公安局依法对席某某作出了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实施网络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丨白银公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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