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历时4天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本次会议最受关注的是,接受了枣庄市委书记张宏伟辞去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邵士官为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标志着枣庄市党委、人大主要负责人分设开始,市委书记不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图片来源:枣庄日报

在我国,设区的地级市的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被称为五大班子,从2000年起,一些地方认为市、县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有利于加强领导、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于是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渐成大势,迅速发展。这一现象被认为提升了人大的规格和地位,能充分地发挥人大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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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市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肩挑”也有些不足之处,党委与人大、党委书记与人大常委会主任,是两种具有不同性质和职能的组织和角色,所遵循和运用的规则有别,而且在党委与人大、党委书记与人大常委会主任之间具有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关系。党委对人大要实施党的监督,而人大对党组织和党员要实施国家的法律监督。

2014年,有媒体统计得出,所辖地级市市委书记全都不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省份有17个。2022年时,这一数据变成了25个,在山东,根据统计,目前日照、东营、滨州、济宁、泰安、德州、潍坊的人大常委会主任还是由党委书记兼任,实行分设的地级市数量也已经开始高于兼任。

根据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枣庄获得地方立法权,自此,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可以立足本市实际,坚持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枣庄市自2015年被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已经制定出台了10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范性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锂电产业专项法规,《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已经列入2024年枣庄地方立法计划的重点项目。可以看得出来人大常委会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人大优势和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

党委书记和人大常委会主任由掀起“兼任风潮”再回归分设,是法治的一种进步。一方面是为地方党委书记“松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大更充分地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确保重大决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