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大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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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2023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30件304人,审查起诉案件455件580人。其中,办理惩治暴力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奸、故意伤害等审查逮捕案件33件35人,审查起诉案件32件39人;办理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盗窃、敲诈勒索等审查逮捕案件33件38人,审查起诉案件30件47人;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共办理涉恶势力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件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件8人,依法追诉遗漏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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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护好群众财产安全。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真正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安排,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设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办公室,重点打击电信诈骗等危害民生的犯罪,2023年以来,共办理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相关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4件107人,审查起诉案件98件126人,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积极开展预防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辨识骗局,提高防范意识,筑牢反诈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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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司法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检察担当,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的刚性化,做到“能用尽用”,2023年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38%。切实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的质量和效果,降低上诉率及抗诉率。努力提高精准量刑的合理化、科学化和采纳率,2023年以来,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1.15%,采纳率为95%。同时严格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值班、听取意见等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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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有力化解社会矛盾。

为充分保障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2023年以来,共促成23件43人达成和解,并依法对相关案件作出不批捕和不起诉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寻求亲属、村街等多方力量,利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突破调解障碍。同时,加强干警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的提升,从个人意识上把调解工作摆在工作重要位置,真正做到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 刘兰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