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炎症性肠病的慢性病两年有效期,并且提高其药品的报销比例。”长期在医护一线工作的市人大代表、烟台白石肛肠医院副主任医师于丽萍,此次两会带来的建议依旧着眼解决患者实际需求。
于丽萍介绍,炎症性肠病包括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我们常见的是溃疡性结肠炎,是一种慢性病,临床研究发现其有明显的种族差异和家族聚集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近20年尤其是近10年,我国炎症性肠病的发病率迅速升高,且趋于年轻化。
“按照现行政策,对溃疡性结肠炎的慢性病管理有两年有效期。两年后,患者需要再次进行肠镜检查,病理结果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方可再次申请慢性病。而溃疡性结肠炎即使处于临床缓解期,药物也需要维持量,且在维持量的治疗过程中30%的患者病情不能稳定,需要更长的时间去控制病情,从而产生更多的治疗费用。”因此,于丽萍建议取消炎症性肠病慢性病两年的有效期限,同时提高其治疗药品的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药负担,同时提高其持续稳定治疗的重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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