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将其车辆停放在收费停车场,并交纳了停车费用,停放期间车辆右前部被刮撞。董先生报警后,交警大队经过调取监控发现涉案区域监控失灵,无法确定是谁撞的。
董先生认为管理该停车场的保安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对监控进行维护检查,导致无法找到实际侵权人,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保安公司承担赔偿车辆修理费等费用。
保安公司则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董先生车辆在停车场受损,且该车辆系第三人损坏,保安公司仅承担补充责任。
嘉宾:李艳艳律师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
方弘:董先生如何证明车辆是否在停车场被撞的?
李艳艳律师:第一时间要马上报警调看监控,固定下来视频证据,先不要把车辆驶出停车场,同时自己进行拍照留存车辆损坏照片。
可以要求收费停车场的管理者提供车辆进入车场时监控画面的照片以及视频。按照相关要求停车场应该安装摄像头。做到监控全覆盖、配备专人看守、安排安保人员巡逻等。
如果诉讼前停车场管理者拒绝提供监控视频,董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其第一时间报警后交警调看的监控。
通常实践中交警部门诉前可以向董先生公开监控内容,但是董先生不能录音录像以及调取监控视频内容。
方弘:如果董先生证明不了怎么办?
李艳艳律师:这可能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实践中,我遇到过类似案件,车辆只是轻微的刮痕,监控中也看不清晰,车主把车辆驶出了停车场跑了一天工作后回来才报警索赔,人家停车场抗辩 该车辆系车主自己外出期间可能是其他车辆剐蹭的。
此时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拿着交警开的事故证明进行理赔。如果车主买的有附加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事故损伤保险公司可以全部赔偿,如果没有买这个险种,那么则可以走车损险,但是车损险保险公司不是全部赔偿的,可能需要自己承担大约30%。
方弘:撞车的人跑了,停车场要担责任吗?为什么?
李艳艳律师:需要担责。董先生车辆损害虽由第三人造成,但保安公司作为停车场的实际管理者,应对停车场的车辆尽到安全管理注意义务。
本案损害虽系由第三方造成,但事发时,相应停车位置虽有监控,但处于失灵状态,保安公司也未能提供其他有效线索以确定实际侵权人,致使董先生无法向实际侵权人主张相应赔偿。因此,保安公司在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应对董先生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保安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有证据能够确定实际侵权人,有权向侵权人进行追偿。
方弘:同理,停车期间,车辆被刮擦或者被撞,都可以追究收停车费一方的责任吗?
李艳艳律师:这个不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停车场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能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判断停车场管理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通常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一、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提示及安保手段,例如:安装摄像头、定时巡逻、对停放车辆及驶离车辆进行引导指挥等。
二、存在第三人侵权或其他外界侵害时,停车场管理者是否及时提供了必要帮助,防止损失扩大。
三、停车场内设施是否达到了合理的安全标准。
方弘:遭遇车辆被擦,怎么做能很好的维权?
李艳艳律师:首先,车辆停放人进入停车场后,应按照现场引导人员的指示或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发现车辆受损后,应及时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停车场管理者的帮助。
其次,可以事先给自己的车辆买一个保险,如果发生类似情况,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再次,可以给自己的车辆安装有24小时停车监控功能行车记录仪,随时可以监控车辆周边情况。
最后,留存与停车场之间车辆停放缴费凭证,可以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以停车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主张其赔偿车辆维修费用;或者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以停车场违约为由主张其违约责任,赔偿车辆维修费用。
方弘:法院判决保安公司向董先生支付车辆修理费等费用。
在广安,12岁的张欣雨放学后骑自行车回家的时候,不小心剐蹭到停到路边的私家车。张雨欣经过几番思想斗争后,勇敢地写了一张纸条留给司机,留言写道:“叔叔(阿姨)对不起!您的车后方有一个小划痕,是我不小心用自行车剐到了,如需要赔偿,请您联系我……”被刮擦的车主胡先生说,虽然车子停路边被学生剐了,有点小心痛,但留言挺让人感动,这种善良和担当是少有的,我们需要,社会更需要……” 胡先生说,早前,他的车被剐了很多次,但是,无一例外都没找到肇事者。车子修补可能需要几百块,但是胡先生表示不需要赔偿。
刮擦他人的车辆何苦要跑呢?敢担当、守诚信,多么弥足珍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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