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从2024年1月25日起,在高速公路市区道路启用一批监控设备(详见附件),对机动车超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礼让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记分。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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