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讯 今天,从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3件,其中,省政府规章4件,省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5件,省法院有关规范性文件4件,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6件,设区的市政府规章54件。

省人大常委会采取信息化手段智能辅助审查、委托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审查研究、强化审查案例运用等多种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对制定机关报备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对发现可能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督促解决问题,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做好公民审查建议办理工作,共收到审查建议3件,发函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了解文件制定依据,对审查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建议人作出反馈。

根据有关备案审查指导案例,省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物业管理的规章进行了逐条梳理,并督促2个设区的市做好规章修改和报备工作。对审查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城市绿化、物业收费的3件政府规章,向制定机关发出督促函,目前1件规章已启动修改程序,2件规章已列入修改计划。此外,通过口头沟通、提出修改意见等形式,提前介入部分政府规章重点条款的起草论证工作,促进有关机关提高文件起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