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独尊局面被打破,是汉末以降政治思想嬗变的源头。那么,儒学独尊的局面是如何被打破的?让我们先从东汉晚期的社会出了哪些问题开始说起。

名实相乖

东汉晚期慕名之风盛行,当时的人对此即有批评。如汉末社会批判思想家仲长统就极尖锐地指刺:“天下之土有三可贱。慕名而不知实,一可贱;不敢正是非于富贵,二可贱;向盛背衰,三可贱。”其中“慕名而不知实”切中的是汉末严重的社会弊端——名实相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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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帝时,南阳樊英被待以师傅之礼,延问得失,“无奇谟深策,谈者以为失望"。桓帝时,“汉中晋文经、梁国黄子女,并恃其才智,炫曙上京,卧托养疾,无所通接。洛中士大夫好事者,承其声名,坐门问疾,犹不得见”。后被符融识破,告之李膺,“二人自是名论渐衰,宾徒稍省,旬日之间,惭叹逃去。后果为轻薄子,并以罪废弃"。

樊君的名实相乖只是期望值与事实之间有差距而已,如李固所言:“近鲁阳樊君被微初至,朝廷设坛席,犹待神明。虽无大异,而言行所守无缺。"但晋文经、黄子艾之流的轻薄子,则是严重的名实背离。仍用李固的话说就是:“毁谤布流,应时折灭者,岂非观听望深,声名太盛乎?自顷徵聘之士,胡元安、薛孟尝、朱仲昭、顾季鸿等,其功业皆无所采,是故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声。”

为什么处士要盗虚声,即追求声名?为了入仕。《后汉书·许荆传》载其祖父许武,被太守第五伦举为孝廉,许武为使两个弟弟成名以入仕,提出要分家产,并自占家产中的“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使其弟获“克让”的名声而被荐举,然后再大会宗亲,表白自己的一片苦心,并将先前所得财产悉数给了两个弟弟,“于是郡中翕然,远近称之。位至长乐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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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名与人化之所以紧密相连,是因为汉代选官主要采用察举征辟制。察举征辟制很突出的特点之一是重视社会舆论,即社会舆论认为某人孝、廉、敦厚、克让等,是其被辟举的重要根据。换言之,能否在社会上拥有孝、廉、教厚、克让等的名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否进入仕途回。逐渐的,追逐名声——各种各样的名声,成为汉末风尚。正如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东汉尚名节”条中所说:“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对于求名之风兴盛的现象,王符的《潜夫论·务本》篇列举了数例。

其一,作文好标新立异。“夫教训者,所以遂道术而崇德义也。今学问之士,好语虚无之事,争著雕丽之文,以求见异于世。……诗赋者,所以颂善丑之德,泄哀乐之情也,故温雅以广文,兴喻以尽意。今賦颂之徒,苟为饶辩屈蹇之辞,竞陈诬罔无然之事,以索见怪于世。”

其二,热衷交游。“尽孝悌于父母,正操行于闺门,所以为列士也。今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以取济度。”徐干的《中论·谴交》中描述了桓、灵之世士人交游的图景和丑态:“自公卿大夫,州牧郡守,王事不恤,宾客为务。冠盖填门,儒服塞道,饥不暇餐,倦不获已。殷殷坛坛,俾夜作昼。下及小司,列城墨绶,莫不相商以得人,自矜以下士。星言夙驾,送往迎来。亭传常满。吏卒传问,炬火夜行,阍寺不闭。把臂捩腕,扣天矢誓,推托恩好,不较轻重。文书委于官曹,系囚积于囹圄,而不遑省也。详察其为也,非欲忧国恤民,谋道讲德也,徒营己治私,求势逐利而已。有策名于朝,而称门生于富贵之家者,比屋有之。为之师而无以教,弟子亦不受业。然其于事也,至乎怀丈夫之容,而袭婢妾之态。或奉货而行赂,以自固结,求志嘱托,规图仕进。然掷目指掌,高谈大语。若此之类,言之犹可羞,而行之者不知耻。嗟乎,王教之败,乃至于斯乎。”

其三,薄养厚葬。“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终没之后,乃崇饰丧纪以言孝,盛飨宾旅以求名。”(《潜夫论.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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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作文的标新立异,是想以文章的新、奇、怪引起人们的注意,从而扬名;所谓热衷交游,是为了广交朋友,互相吹捧以扬名;所谓薄养厚葬,是为了以盛大的丧事来表现自己的孝,以丰盛的款待收买宾朋来扬名。这样的做法当然已与儒家教海的真意,即王符在文中对“教训"、“诗赋”、“列士”、“孝”的定义相去甚远,甚至南辕北辙了。如上所举许武之例,为求“克让”之名以谋取人仕利益的做法,已将儒家原初的“克让”真意扭曲到了怎样的地步!

让我们继续追究,汉代为什么要实行察举征辟制?学术界对于汉代察举征辟制来源的研究,多从其历史渊源、统治者选拔人才的需要、在野地主阶层的参政要求等方面切人。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者从汉代学术思想的角度来考察这一问题,如张涛的《经学与汉代的选官制度》一文指出:“汉武帝以后,儒家经学成为刘汉皇朝选官制度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成为推动园家机器运转的精神力量。察举、征辟、博士弟子课试及茂才等是汉代选拔官吏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而其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或出于儒家经典,或本于经学之旨,体现了对儒家经学的特别重视和对治经典者的特殊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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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再如廖健琦在《试论西汉思想学术对当时选举的影响》一文中认为,察举征辟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思想意识形态,在于董仲舒援法、阴阳等家思想人儒后改造而成的儒家思想,尤其是其著名的‘天人感应’学说的深刻影响。”阎步克认为察举制的出现与汉代崇儒术有关,但并非唯一的原因:“儒生参政带来的‘以德取人”因素,使察举制因而成立;但这并不是唯一制约察举选官的因素。汉家政治兼重文吏儒生,选官制度也就将适应于这一情况。”笔者赞同三位学者的观点,并且认为,察举征辟制的产生确与汉代的学术思想,尤其是占据官方意识彩态地位的儒学有密切关系,换言之,儒学的官方意识形态化,是汉代选官采用察举征辟制的重要思想根源。

从理论上来说,儒家天下大治的社会理想,其实践的途径之一,就是选用遵循儒家教诲,比如具有孝、廉、敦厚、克让等品格的人为官,从而对整个社会的价值标准起导向作用,最终达到儒家所追求的天下大治的社会理想。不过,具有儒家所教诲的诸如孝、廉、敦厚、克让等品格的人,无法用考试的方法选出,而只能用倾听社会舆论的方式来辟举。这就是儒学的官方意识形态化,与汉代选官采用察举征辟制之间的关系。

让我们再梳理一下线索:儒学被官方意识形态化——追求儒家天下大治的社会理想——选拔遵照儒家教诲的人做官——察举征辟制实行——倾听社会舆论——追求声名——名实相乖,构成了儒学的官方意识形态化与汉末流弊之名实相乖之间环环相扣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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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玩味的是,如果我们把这个链环倒过来看:费尽心机获取声名——被察举征辟——入仕得到利益——社会风气败坏,恰与儒家追求天下大治理想的初衷相悖。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察举征辟的选官方式,本来应该指向选拔遵照儒家教诲的人做官,以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但因其与现实利益(升官发财)紧密相连,它被复杂的现实世界扭曲、变形成追逐名声、名实相乖等各种现象也就难以避免了。前面所举之例中,樊英因无奇谟深策而失人所望,晋文经、黄子艾恃其才智、炫耀上京而最终败露,反映的是才智之名与实际之能的不相符。而东汉晚期的名实相乖,更多的是道德之名与实际之行的严重背离。除了上述王符文中所谓的“列士”、“孝子”之例外,更有甚者,做出种种貌似超乎寻常的道德高尚,实际却龌龊不堪之举。如赵宣以孝闻名,为父母守孝二十年,却在幕道里生了五个儿子。之所以出现这种德名与实行大相径庭的现象,一方面,如前所述,是求名人仕的利益刺激所致;另一方面,与东汉晚期过于看重道德标准的社会氛围有关。

王符在《潜夫论·实贡》中批评了举荐人才的两种弊端。其一,一味拔高对所荐之人道德评价的现象。“贡士者,非复依其质干,准其材行也,直虚造空,美扫地洞,说择能者,而书之公卿刺史掾从事茂才孝廉且二百员。历察其状,德侔颜渊卜冉,最其行能,多不及中。……虚张高誉,强蔽疵瑕,以相诳耀……是故选贤贡士,必考核其清素,据实而言,其有小疵,勿强衣饰,以壮虚声。”其二,对人才的求全责备。“夫圣人纯,贤者驳。周公不求备,四友不相兼。.快物固有以贱治贵,以丑治好者矣,智者弃其所短而采其所长,以致其功。明君用士,亦犹是也,物有所宜,;不废其材,况于人乎。……一能之士,各贡所长。……各以所宜,量才授任。”其实,对人才的求全责备也正与过于看重道德的标准有关。因为选人标准的道德为高,使得那些有才能的人,只要道德评价上被人议为有瑕疵,就极难有被选拔的机会了。

如果以道德水准的高低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依据,那么被选的人若德行有瑕疵,当然只能极力替其掩饰,所谓“强衣饰,壮虚声”了。尤其东汉晚期,权门请托之风盛行,《后汉书·黄琬传》载:“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时权富子弟名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以穷退见遗,京师为之谣日:‘欲得不能,光禄茂才。‘”《后汉书·种暠传》载:“时河南尹田歆外甥王谌,名知人。歆谓之日:‘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威书命,不宜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尔助我求之。”国可以想见,种暠因无法拒绝贵戚而荐举的五个孝廉,和那些因人事得举的权富子弟,他们的才能品行离“才德尤异”和“孝子廉吏”的真正标准不知相差多少,甚至完全与标准背道面驰,因此举荐者对他们的评价只好“直虚造空,美扫地洞”,“虚张高誉,强蔽疵瑕",将被举荐人推到“德侔颜渊卜冉”之高,而事实则“多不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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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先生对这种过于看重道德标准做法的评论是:“过分看重道德之流弊,又可分两端言之,一则道德乃人人普遍所应有,并非可以争高斗胜。若专以道德来分别人高下,便造成社会上种种过高非常不近人情的行为,而其弊且导人人于虚伪。二则道德乃事事各具的一种可循之轨辙。若做事太看重道德,便流于重形式虚名而忽略了内容与实际。”钱穆先生所谓“道德乃人人普遍所应有”指的正是道德对人的软约束,它只是“应有”面非“必有”的规范,更不可成为“争高斗胜之事”,但若这种道德规范与仕禄相连,则必然成为争高斗胜之事,而其弊自然是导人人于虚伪了。

如果我们回到儒家重德行的直正内酒。可以看到.所谓君子的追求,从某种角度而言,是指永不停止地进行着道德的提升。但道德修养是很个人化的事情,完全诉诸个人的自我要求,不应来源于外在的强迫规范,否则,势必流于虚伪。儒学被官方意识形态化,使这种个人修养要求变成为整个社会的提倡,而这种提倡又与仕禄相连。某种意义上,这已经成为了外在的强迫规范,因为若不如此,则没有可能成为被社会认可的有身份地位的人。问题的关键在于道德修养是内在的东西,它无法被检验,人们只能通过一个人的言行,而无法进入一个人的内心去评判其是否道德高尚,而言行是可以伪装的,所以整个社会对道德的高标一格。带来的后果就是普遍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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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儒学被官方意识形态化后,为了使这种个人修养要求变成为整个社会的提倡,官方采用的主要方式就是树立道德榜样,即选拔遵照儒家思想教诲的人做官。而靠树立道德榜样去教化人这一方式本身,使目的与手段之间出现了一种相悖的关系。目的是教化,手段是树立道德榜样,在树立榜样的过程中,名和利成为榜样的附加值,人们一方面确为榜样们所感化,另一方面未尝不深受其人名利双收得益的诱感,那么到底是出于被感化,还是更因为被诱感而进行道德修养,就很难说清了。所以在手段被施行的过程中,目的被异化了,虽然在一定的历史时间和环境中,这种道德教化的手段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随着时世的推移,则多以社会充斥着道德虚伪为后果。总之,对道德修养的高标一格,造成了社会普遍的虚伪之风。

综上,儒学被官方意识形态化——儒家的重德行被最大范围地推向实践——选拔官员时极高的道德标准——德名与实行不符甚至背离,构成了儒学的官方意识形态化与汉末流弊之名实相乖之间环环相扣的又一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