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向梅李镇纪委下发“乡案县审”审理意见,将寨角村村干部张某在具体负责稻谷补贴申报过程中多报补贴款的行为,定性为违反工作纪律。

此前,常熟市纪委监委聚焦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开展专项监督,在数据碰撞中,发现在同一块土地上,梅李镇寨角村某合作社申请的稻谷补贴面积与秸秆补贴申报面积不一致。

随后,该镇纪委工作人员通过线下核查发现,村干部张某作为该合作社法人代表,简单地以每年合作社向村委会流转的土地面积作为申报依据,在某些地块未实际种植水稻的情况下,虚报稻谷补贴亩数。镇纪委将张某的行为定性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常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该案审理把关过程中发现,张某主观上不存在虚报套取补贴款的故意,问题主要在于工作态度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对上级补贴政策没有吃透,在没有实地核实的情况下,错报稻谷补贴面积,而且多申请的补贴款也长期放置于合作社对公账户内,并不存在挪用或者私分的情况。

“经过综合考量,我们认为该案不宜认定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以将原先的定性调整为违反工作纪律,考虑到违纪情节较轻,从精准量纪角度出发,我们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武耿说。

常熟市纪委监委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同时,注重线上精准锁定、线下深挖核查,严格落实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

在涉农补贴发放专项监督中,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强化数据赋能,通过搭建数据监督模型、实地监督检查、开展疑似问题筛查、对疑似问题精准核查等形式,重点挖掘异常数据背后的申报不规范、审核不细致、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

“我们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交办督办,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涉农补贴发放专项监督中,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教育与严格纪律执行密切结合起来,要求相关乡镇纪委现场宣读处分决定,督促相关村补齐农业补贴申领工作短板弱项,落实问题整改,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有力维护纪律刚性和严肃性。(曹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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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清廉e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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