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云霄法院常山法庭巡回审判庭辗转于某银行营业厅、常山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地,巡回审判,现场办公,妥善处理一起涉及三方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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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甲诉陈某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涉及到房屋连环转卖,房屋产权登记未变更、银行按揭贷款登记人与实际还款人不一致等多重因素,引发当事人履约过程中产生纠纷,导致本案原告陈某甲起诉要求陈某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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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归纳争议焦点,发现矛盾纠纷的根源在于讼争的房屋产权以及银行按揭贷款责任人均登记在案外人施某某名下,与房屋实际购买人陈某乙(银行按揭实际还款人)不一致;如果单纯就案办案,只是简单处理第二手房屋转让合同引发的纠纷,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并不能得到实质性化解,可能还会衍生其他纠纷。因此,经办法官依照职权追加案外人施某某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诉讼,并通过多方途径联系上身处外地的施某某,向施某某明理释法,希望施某某能配合本案当事人办理结清银行按揭贷款及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经过多轮磋商,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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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案涉房屋产权顺利办理在购房人陈某乙名下,施某某与陈某甲的第一手房屋买卖合同所引发的执行案件也顺利结案。

下一步,云霄法院常山法庭将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发挥能动司法的最大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合当地实际,传承创新新时代“枫桥工作法”,以实际行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郭鼎兴、陈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