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第一章长臂的崛起。20世纪70年代的水门事件揭开了美国企业贪腐的冰山一角。随着时间的推移,洛克希洛公司行贿案和香蕉门等影响恶劣的案件纷纷浮出水面。这些公司在海外疯狂向别国政企要员行贿,以排挤竞争对手,从而获取大额优质合同。

1977年9月,美国国会的一份报告显示,超过400家美国企业曾向外国行贿,金额累计超过3亿美元。这种行为严重玷污了美国的国际形象。但是,当时没有任何一部美国法律可以惩罚贪腐行为。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1977年12月,联邦305号法案反海外腐败法被表决通过,这部法案一出台便自带域外属性。不论在哪里发生的案件,只要涉及企业或旗下任意一家分公司或者办事处与美国有联系,美国司法部门就有权利对其展开调查并实施制裁,哪怕期间的联系非常小,比如通过美元进行交易,或通过美国的一封电子邮件。

换句话说,只要使用在美国服务器的电子邮箱,美国司法部门就可以摧毁一个企业,制裁他的高管和任意一名雇员。这部美国一厢情愿的法案从出台之初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抵制,国家主权不容侵犯,凭什么你美国司法部可以跨境监控我国境内企业?但直到1979年都没有取得丝毫进展。于是,美国司法部决定绕开联合国,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入手,打开突破点。

这场旷日持久的游说和司法拉锯战持续了将近20年,终于在1997年迎来了转机,因为跨国贪腐行为的确影响到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于是经组织在1997年12月17号通过了反贿赂公约。公约条文几乎照搬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公约第5条明确规定签约国要积极参与案件调查,即使这样做,会对其涉外政策有一定影响。全球44个国家在这份反贿赂公约上签了字。

1997年11月6号欧洲签约,同年拉丁美洲34个国家签署了美国反腐败公约。2003年非洲联盟也通过了非洲联盟预防和打击腐败公约,全球唯有亚洲缺席。签约各国的初衷是国家间互相协助调查,给予司法便利,共同抵制国际贪腐,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推动者大喜过望,因为美国从此开始便有了名正言顺的法律依据,将外国企业置于美国司法的审判台上。

如果说海外腐败法是美国经济战争的常规武器,那么接下来的两条法案就是经济战争中的核武器了。1996年5月12号,著名的赫尔姆斯伯顿法被表决通过。此法案不仅禁止美国企业,同时禁止任何美国境外的个人与企业与古巴进行贸易往来。美国的法律依据是,古巴革命期间,部分美国公民的财产被古巴政府没收,由于无法确定这部分财产的流向,而古巴政府又实行国有化,因此和古巴之间的任何国际贸易都属于损害美国公民财产权的非法商贩。

被没收财产的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司法机关向任意一家公司申请损害赔偿,同时参与非法商贩的人及其家庭成员都会被美国续签。背后的逻辑是,众多跨国公司必须做出一个选择,古巴和美国市场,你们只能选一个。

赫尔姆斯伯顿法1996年8月5号,美国国会又通过了达马托肯尼迪法案,任何企业或个人在伊朗或利比亚年投资额超过4000万美元,并且投资直接或间接扶持两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的,都应当受到处罚。贺、达两部法案是对不干涉别国内政这一基本国际关系规则的公然践踏。那么,这两部法案的域外管辖权究竟符不符合国际法呢?理论上,异国法律是可以有国际效力的。

国际法将国内法的域外管辖分为五个层面,一、对积极行为人的管辖及一国有权追究本国国民在域外的违法行为。但美国的贺、达两部法案不仅针对美国国民,同样针对别国的企业和个人。二、对消极行为的人的管辖。只要异国公民在域外遭受不法侵害。该国对此既有。辖权一般仅限于刑事领域,然而美国的法案均涉及别国个人和企业的民事领域。三、安全利益管辖。古巴是如何影响到美国国家安全的,美国无法说清楚,伊朗和利比亚的恐怖主义,美国也一直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

四、实质利益管辖。古巴没收美国公民财产收归国有,并没有对美国本土利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美国也无法合理评估伊朗和利比亚对美国的经济利益造成了哪些实质性的侵害。5、普遍管辖权。在这一原则下,任何国家对于一切威胁整个国际社会利益的行为都有立法管辖权,这一点也成为美国以打击恐怖主义为借口的立法理由。总的来说,从国际法的角度讲,美国的域外管辖权是相当有争议的。美国以保护本土安全为由,通过强加于外国的法律。掀起对别国的经济战,其背后是美国赤裸裸地谋求世界霸权的目的。

1996年加拿大和墨西哥纷纷出台抵制美国的法案,同年11月22号欧盟通过欧盟阻断法案,直接对抗美的达2法。然而,字面上的针锋相对终究要屈服于经济实力,任何一家跨国公司都无法承受放弃美国市场的损失。各国企业发现,违反美国法律受到的惩罚比违反本国法律受到的惩罚要大得多。

最终各国不得不向美国妥协,各国企业和投资纷纷撤离古巴、伊朗和利比亚。美国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肯尼迪法案的核威慑初见成效,随后美国的经济战争武器库也开始了不断的扩充。第二章法律的武器。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金融欺诈丑闻之后,美国出台旨在追踪企业账户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无论本土还是外资,都要允许美国监督机构访问所有信息,包括商业机密。

所有公司在美国政府面前都透明得像一块玻璃。弥补审查缺陷的银行保密法只在围剿洗钱分子和恐怖主义赞助人。通过本法案,美国银行可以直接访问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外国银行机构的数据。2012年,英国汇丰集团由于帮助墨西哥贩毒集团洗钱而遭受12.56亿美元的罚款,成为银行保密法的牺牲品。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把美国监控的眼线拓展到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国际组织。

2015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在瑞士苏黎世国际足联总部逮捕了世界足球领导人,罪名是美国被排除在2022年世界杯主办国候选名单之外。美国认为涉嫌腐败无。认为你有问题就可以抓你。外国主权豁免法,国家有可能成为美国的被告。2000年,作为国有企业的法国国营铁路公司受到美国指控,因为曾在二战期间把受害者运往集中营。如果法国国营铁路公司不赔偿受害者及其后代,就对其关闭美国市场。

法国被迫设立了一项由美国人管理的6000万美元基金用于赔偿。这究竟是伸张正义还是敲诈勒索,见仁见智。时至今日,美国的法律武器依旧在不断扩充,确保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行政令宣布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依据的便是如下法案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该法授权总统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对贸易进行监管,以应对外国来源的任何异常特殊威胁。

出口管制改革法。该法为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的出口管制的监管权限提供了法律授权,出口管理条例正是本条例中规定了实体清单的有关条款,美国与华为之间的恩怨,以及华为应该如何绝境逢生,我会另开一文专门讨论。接下来咱们书归正传,如果一家企业不慎违反了美国上述法规,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