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一对老实巴交的中年夫妻被警方逮捕。
邻居好奇,探头询问他俩到底犯了什么事。
“强奸罪!”
啥?强奸罪?
男人会犯强奸罪,女人是咋犯的这种罪?
01
王大姐和李老汉的婚姻结合并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他们俩是自由恋爱。
读书时,两个年轻人逐渐走到一起。
毕业后,他们就决定结婚,组建一个幸福的家。
几十年的婚姻生活证明,他们的家庭确实很幸福。
结为夫妻的小两口并不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
她肩负起家庭赚钱的重任,在外工作。
丈夫李老汉则负责照顾家庭,收拾家务。
虽然与世俗习惯中的家庭分工并不相同,但夫妻俩乐在其中。
他们有一个儿子。
如今儿子也长大成人,到了该结婚的年纪。
孩子很争气,读书、找工作都没让父母过多操心。
这么看来,夫妻俩的生活应该很幸福才对。
但美好的生活,似乎天然就是为打碎做准备。
人到中年,王大姐逐渐感觉身体力不从心。
二月河写的《雍正皇帝》里有这样一个句子。
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
这是指女子的身体欲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
原本王大姐也很认可这句耳熟能详的话。
只是等自己到50岁的年纪,却发现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一般情况下,男性的性能力会在30岁后逐渐下降。
这种下降的趋势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幅。
但在李老汉身上,却没有出现性功能衰退的情况。
不仅不减,反而随着岁数的增长,李老汉欲望更强烈!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李老汉仍然龙精虎壮、劲头十足。
用王大姐的原话来说:每两三天都要来一次!
李老汉身体素质这么好,按理说王大姐应该高兴才对。
但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人到中年,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早已力不从心。
对夫妻之间的那些事,王大姐提不起一点兴趣。
每到夜晚,李老汉钻进被窝拉着她欲行那事时。
她感觉不到趣味,也不想与他交欢。
这让李老汉很是不满。
02
王大姐总不尽夫妻义务。
李老汉心中的怨言越来越深。
想想自己娶个媳妇是为了啥?
不就是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
如今孩子长大,老婆却不睡一个被窝,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欲求不满”的李老汉总因此和王大姐吵架。
王大姐心里也很苦闷。
说实在的,她已经过了年轻、满怀活力的年纪。
当年乐在其中的夫妻之事,如今再做让她顿感苦不堪言。
但丈夫的欲望是个不同忽略的问题。
她可以拒绝交欢,却无法阻止丈夫产生怨念。
日子越久,李老汉的怒意越深。
我娶媳妇就是想睡觉!你不给我睡,算什么老婆!
为这事,夫妻俩没少吵架。
王大姐也急得不行,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为此,她决定去医院检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让自己重燃激情的方法。
这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可真是吓一跳。
王大姐竟然患上子宫肌瘤!
不仅如此,她的病情已经到达很严重的地步。
这一刻,王大姐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愿行房。
在医生的建议下,她意识到这个肌瘤不切除不行。
最终,她选择遵循医生的治疗方式:切除子宫。
手术进行得很顺利,子宫被完整切除。
医生检测了割下来的子宫肌瘤,表示并没有癌变的风险。
王大姐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放回到肚子里。
但回到家没来得及喘口气,她就又遇到新的难题。
深夜,李老汉又来了感觉,拉着她想要运动。
这回王大姐感觉到的不是麻木,而是痛苦。
切除掉子宫之后,王大姐身体更是大不如前。
做完手术大伤元气,让她疲惫的只想睡觉。
以前李老汉想运动,她可能还会敷衍一下。
如今却是连敷衍的力气都没了。
最终的结果,自然又是激烈地争吵。
转机发生在他们去公公家做客的那天。
03
那天,冷战很久的夫妻俩一起去公公家吃饭。
老公公没了老伴,但也不愿和儿子住在一起。
就独自住在老房子里,雇用一个保姆照顾生活起居。
保姆叫小木,年轻人又漂亮。
李老汉一看到小木,心思就飞到九霄云外。
看着丈夫的神情。
王大姐心里多少也有点明白是怎么回事。
回家后,她主动破冰,问李老汉是不是看上小木了。
李老汉闻言,果然不好意思的笑起来:
“对,我就是看上她了!”
“你不给我睡,我想找别人睡觉也不行?”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到丈夫这么说。
王大姐的心中还是止不住的苦楚。
她剖心置腹地和李老汉分析:
“小木年轻,也有男朋友。你要是想勾搭她,她未必上钩。”
李老汉一听,也意识到她所言不假。
“怎么?听你这么说,难道你有办法?”
王大姐压下内心的苦楚,细细讲来:
如果你去喊小木约会,她一定不来,不如我喊她做客有效。
她即便来了在家,也不会答应和你发生关系。
如果你实在想和她睡觉,就由我邀请她。
吃饭的时候,我倒酒灌醉她。
等她醉倒,不就任由你为所欲为?
李老汉一听拍腿叫绝,认为这果然是个好办法!
一时之间满是能与年轻女子行房事的快乐期待。
哪里还有半分对妻子的不满?
他搂着王大姐的肩膀,夸她简直是一代贤妻。
可怜王大姐为了满足丈夫的兽欲,委曲求全至此。
可恨王大姐为了满足丈夫的兽欲,对无辜的小木痛下毒手!
果然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让人一声长叹。
之后王大姐去公公家的次数多起来。
每次去,都帮着小木买买菜,搓搓家务。
她总是热情帮助,小木很快与她熟络起来。
眼看关系越来越好,王大姐觉得是时候了。
“小木,姐家里今天做好吃的,你来我家吃饭吧。”
小木果然应约而来。
04
饭桌上,李老汉已经吃不下去饭,一门心思盯着小木看。
小木感觉到他火辣辣的目光,很是拘谨。
王大姐在桌子下踹踹李老汉的腿,示意他别那么着急。
李老汉也回踢过去,让她赶紧给小木灌酒。
于是一杯接着一杯,即使小木想要拒绝,酒也不由分说的灌进去。
小木的酒量本就一般,哪里经得住这样刻意地灌醉?
吃到后半场,她已经晕晕乎乎,不知自己所在何处。
夫妻俩对视一眼,李老汉决定步入正题。
他抱着醉到瘫软的小木,就往卧室走。
小木嘀咕两声,王大姐就在旁边出声让她安心。
就这样,一无所知的小木被放在床上。
到这一刻,李老汉积攒数日的欲望再也无法克制。
他如狼似虎地扑倒小木身上,狠狠脱下她的衣服。
在她身上为所欲为地疯狂发泄。
而李大姐,则出门遛弯去了。
等她回来时,李老汉已经“吃饱喝足”。
看着痛失清白、哭哭啼啼的小木,她语出惊人。
“小木你别哭,以后咱们三个一起过日子。”
“大姐帮你做家务,你帮着照顾你大哥,这多好啊!”
小木早就吓得大脑一片空白。
为了尽早脱身,她假意答应3人生活的提议,匆忙离开。
在男友的支持下,小木决定报警。
因此就发生了开头夫妻二人被警察带走的画面。
小木报警的早,身上的精液经检测确实是李老汉留下的。
这下铁证如山,无从抵赖。
李老汉看东窗事发,竟心慌意乱到脑梗发作。
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李老汉不治身亡。
虽虽然还没来得及判定刑罚。
但李老汉的猝死,也算是为他的违法行为赎罪。
那王大姐那边,又是什么情况呢?
以案释法
王大姐所涉嫌的强奸罪,和大众观念里的强奸罪并不相同。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定义是胁迫妇女进行性行为,犯罪主体是男性。
指男对女的强行、非意愿允许的性行为。
目前国内还没有对女性强奸男的或女性的定罪。
李老汉强奸小木,他的强奸罪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王大姐并没有对小木做出强奸行为。
共同犯罪(刑法第25条第1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视为从犯。在犯罪过程中对正犯提供帮助的,视为帮助犯。
她的犯罪行为,在于给小木倒酒灌醉,协助李老汉实施侵犯。
王大姐是李老汉强奸小木的共犯,为其兽行提供帮助。
正犯突发疾病死亡,给予撤销案件处理。
李老汉已经死亡,用生命逃脱法律的制裁。
但还活着的王大姐却逃不掉。
帮助犯(王大姐)与正犯(李老汉)相比,处罚上会给予相对较轻的判处。
最终,她获刑三年有期徒刑。
相信铁窗里的漫长岁月。
能让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愚蠢,带给小木怎样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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