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举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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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举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1月25日,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4年1月起,经报市政府同意,沧州市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96元。全程实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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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华先生,社会事务科科长尹淑玲女士,向大家介绍沧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张文华副局长进行发布。

发言人:沧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华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2016年1月1日起,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聚焦民政职责,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14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860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15亿元。2024年1月起,经报市政府同意,沧州市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96元,其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智力、肢体、视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补贴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1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为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更加科学、规范、精准,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2022年2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制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力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落实。

二、加强补贴动态管理

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殡葬火化、卫生健康死亡人口、户籍迁移、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伤残抚恤、监狱服刑、养老、孤儿、离休等相关数据的比对,逐步解决因数据更新、共享不及时而影响补贴精准发放问题,不断提高补贴精准性。残疾人退出低保,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冻结、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实现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三、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

沧州市自2021年起,先后实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可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线上申请操作,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审核时限受理补贴申请,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同时保留业务属地线下申请窗口,满足残疾人的不同需求,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

四、强化补贴定期复核机制

制定月度审核、季度审核、半年审核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入户或电话核查走访、主动申报等方式进行定期复核,其中,民政部门内部的火化、特困、低保、孤儿、养老等数据信息以及残联部门有关残疾证信息实行月度审核,涉及公安户籍信息、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等相关数据信息采取季度审核,每年1月和7月,通过享受补贴残疾人本人或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等主动申报,以及工作人员的入户或电话调查等方式,对残疾人是否满足享受补贴条件进行半年审核,不断强化补贴定期复核机制。

五、提升补贴信息系统应用管理水平

组织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相关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送申请补贴的短信提醒,2023年,全市共发送短信3210条,主动服务率达97%以上。大力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全市8.3万份档案,电子化率达100%,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大数据监测等方式,主动发现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帮助其及监护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领补贴,同时,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立市、县、乡镇(街道)三级专人负责督导提醒制度,确保告知提醒到位,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数据核查比对,不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谢谢张文华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沧州日报:您好,请介绍一下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言人:沧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尹淑玲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为:具有沧州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为:具有沧州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以及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享受补贴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叠加享受。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沧州广播电视台:您好,请问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申请?

发言人:沧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尹淑玲

残疾人两项补贴遵从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低保证),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搜索“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小程序进行申请操作。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谢谢张文华副局长和尹淑玲科长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陆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