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开展以来,临县公安局木瓜坪派出所立说立行,出重拳、下狠手,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024年1月24日,临县公安局木瓜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的薛某某涉嫌使用伪造的国家公文印章。经查,薛某某要求派出所出具与事实年龄不符的同一人证明,派出所不给予出具,后薛某某要求出具户籍证明,拿到户籍证明后通过其他渠道套用了派出所的户籍章制作了一张假的同一人证明。经询问,薛某某对使用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违法嫌疑人薛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进行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标志性符号,代表国家机关的权威,不可随意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行为,都属违法犯罪,不要为了个人利益,以身试法,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供稿:临县公安局
编辑:常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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