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学术志,整理自新京报、中国青年报、CCTV今日说法、南方周末(记者 郑丹)、羊城晚报、澎湃新闻等
编辑 | 学术君
“我要的不是困难补助,我希望学校可以承认错误,并向我进行道歉和赔偿。”李林告诉新京报记者。
近期,曾就读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毕业生向记者反映,该学校将诈骗公司的实习岗位推荐给校内学生,致其入职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诈骗,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对此,该校校长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学校在校企合作的企业审核方面存在问题,目前已整改,也会对该学生提供帮助。
李林是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财政经济系2018级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2021年3月23日,她在“18级校企班事项通知群”中,看到就业老师发布消息,称“贵州华讯文化在找淘宝客服,底薪3500+奖金,工作地点在贵阳”。
▲班级群消息。受访者供图
李林告诉新京报记者,“我2018年入学,2021年初结束另一场在杭州的实习工作回到贵州,打算一边等待入伍报名,一边上班补贴生活。”
2021年4月中旬,李林通过了涉事公司的面试,并于一周后入职。入职以后,李林的工作主要是做“前端引流”,即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视频广告,寻找有意向开网店的客户,并将客户的联系方式交给上级。“我只是业务员,我的上级负责跟客户聊具体业务。”李林表示。
李林称,入职两个月,她并未发现这是一个诈骗公司,“我读的专业是电商运营相关,所以一直以为这家公司招聘员工,就是帮客户运营淘宝店铺。”2021年5月份,公司暂停营业了半个月,李林询问原因,其上级称“是因为公司的老师要去外面培训”,李林并未怀疑。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因涉嫌诈骗罪,李林于2021年7月8日被抓获,同年7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被执行逮捕,2022 年 1 月 27 日被法院取保候审。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 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我从小的梦想是当警察,很遗憾高考没有考上警察学院,所以一直打算毕业以后参军。”李林说,2021年6月,她已通过入伍报名。“等过了体检,9月份就可以入伍了。但是现在我已经失去了入伍资格。”
2024年1月15日,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池涌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在班级群中推荐实习岗位的并非本校老师,而是合作企业方的人员。“这是我来学校之前发生的事情,我来了过后就面临整改了,学校现在已经没有校企合作了。”池涌表示,在校企合作的企业审核方面,学校是存在问题的。
“她(李林)被起诉,学校会给予她一些法律援助。她原来就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孩子,经受了这些挫折以后,现在生活也比较困难。从学校的角度我们会和她积极沟通,实实在在地帮她解决问题。如果她认为学校在这件事情中存在问题,也可以起诉学校。”池涌告诉新京报记者。
▲法院一审二次开庭期间,学校为李林开的证明。受访者供图
据李林透露,取保候审后,她联系了学校的就业老师、辅导员和专业老师,老师们回复说会向学校领导反映该事件。但当李林找到学校领导时,领导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李林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李林经济上比较困难,学校曾提出给予其5万元的困难补助,并要求李林写“承诺书”,不再“发酵”此事,被她拒绝。随后,一位她所在系的系领导提出可以额外给她2万元“退赃”(10000多元的“业绩”和5000元罚款),李林再次拒绝。
“被我再次拒绝后,新来的系主任打电话说我对学校的补助有误解,决定撤销补助。”李林表示,“我要的不是困难补助,我希望学校可以承认错误,并向我进行道歉和赔偿。”
据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介绍,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2月,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6年创办的毕节市农业学校,学校于2015年加挂毕节市第一技工学校牌子,是毕节市唯一一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综合类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此前也曾发生多起类似案件
无独有偶,此前在浙江也发生过类似案例。2023年12月15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称,2020年5月,在浙江永康警方办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有21名甘肃某职校学生涉案。经查,21名学生是经学校选拔、推荐至江苏昆山涉案企业的。
2023年9月12日,澎湃新闻报道称,2016年至2018年,十余名常德海乘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经学校介绍先后前往菲律宾工作。回国三四年后,他们突然被警方以“开设赌场罪”抓捕,2023年,涉案学生全部被判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其中一位涉案学生回忆,他们一行人当时的工作主要是在前端推广一款游戏软件,“只知道是推广App会涉及游戏和金钱,因为游戏有输有赢,但不知道是违法的”。
▍律师:学校存在重大失职,应担责
2023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显示,在校及刚毕业学生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拉拢吸收对象,未成年涉罪人数有所增加。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琮认为,在本案中,无论该学生是以实习生身份还是应届毕业生身份进入电诈公司,学校在合作企业的审核上均存在重大失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勇也认为,虽然是该学生向学院申请自主联系单位实习,但学校仍然存在对实习单位审核的义务,对于学校在单位审核方面的过失,学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七条:职业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条也规定,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认为,此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公司的诈骗业务的确是前端岗位无法发现、无法接触到的,学生对于该诈骗团伙不存在主观明知,主观上排除学生的犯罪故意,不应让其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媒体发表评论称,学生由此陷入困境,学校不但有责任给予援助,而且应追究没有尽到审查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当事学生作出赔偿,这才能强化学校开展规范的校企合作,保障校企合作高质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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