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带一路”十周年唯一中方签约律所,一直以来响应着文化强国、文化自信的号召,为中国企业版权保护、文化出海保驾护航。
由国樽文娱法律事务部和IP保护与开发事业部共同编制的《版权全流程指南·版权必知 50 问》手册,聚焦于为行业从业者、版权持有者和创作者提供全面而实用的指导,涵盖版权保护、授权交易、纠纷解决等关键领域。通过解答常见问题,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版权法律框架,应对复杂的版权环境,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与创新发展。
歌曲的词、曲作者是否单独享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歌曲作为音乐作品,同时也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作作品,因其词曲可以进行剥离独立存在,故属于可分割的合作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14 条第 3 款之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在不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的情况下,歌曲可以进行剥离,词曲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各自部分的著作权。
·执笔律师·
·编委会·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
文娱法律事务部 & IP 保护与开发事务部
·主编·
徐晓芳 王晗晨
·副主编·
李峰沄 宋天一
·编委成员·
徐晓芳 王晗晨 李峰沄 宋天一
宋英鹤 贾彦雯 田晨凤 唐连群 李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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