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31日上午通报,备受关注的“重庆姐弟坠亡案”两名主犯张波、叶诚尘,今日已被执行死刑。这一消息令人振奋,也让人感到一丝愤怒,这两名罪犯竟如此残忍,无视人伦道德,漠视生命尊严,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法院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张波、叶诚尘死刑。这是对受害者家庭的最大安慰,也是对社会正义的最好维护。
在复核期间,张波、叶诚尘委托了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回顾这起悲剧性事件,张波与妻子陈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张某甲(被害人,殁年2岁)由陈某某抚养,儿子张某乙(被害人,殁年1岁)由张波抚养至6岁后归陈某某抚养,张波分期向陈某某支付80万元抚养费。然而,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叶诚尘对受害者的残忍伤害。
叶诚尘明知张波已婚有孩子的情况下与其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得知张波有孩子后,仍继续与其交往。她将两个无辜的孩子视为自己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负担,为此二人多次共谋杀死两个孩子,并决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在法院审判期间,叶诚尘多次催促张波作案,以家人因张波有孩子反对二人共同生活、不解决孩子问题就不见面和分手等为由不断催促、威逼张波动手杀人,并给张波限定最后时限。
在2020年11月2日下午,张波趁其母亲外出之机,将在15楼家中次卧室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的双腿抱住掀出窗外,致张某甲颅脑损伤死亡,张某乙颅脑及胸腹腔多脏器损伤造成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犯罪行为不仅让两个幼小的生命瞬间凋零,更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波、叶诚尘地位作用总体相当,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各自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他们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叶诚尘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彰显了社会的正义和良知。
我们期待这样的结果能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一丝安慰,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这是一个令人愤怒的恶性案件,但也是一个正义得到伸张的结果。我们相信,在法律的威严之下,任何犯罪都无法逃脱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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