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
阳泉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
关于启用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公示
现将辖区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
及具体采集的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如下
一、设备点位
1、行政路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2、国道239线(正阳线)890公里处货车闯禁行抓拍设备(早6时至晚22时禁止货车通行)
3、省道314线(双阳线)50公里500米处货车闯禁行抓拍设备(早6时至晚22时禁止货车通行)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3、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接听拨打手持电话
以上设备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实施的以上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有非现场执法抓拍设备提示
一、闯红灯抓拍设备点位:
1.盂县金龙东街与水神山路交叉十字路口
2.盂县高城山路与金龙东街交叉十字路口
3.李宾山路双阳线十字路口
4.国道239线盂县汽车站十字路口
5.盂县S314双阳线K48水神山路路口
6.盂县高城山路与省道314线交叉十字路口
7.盂县李宾山路与金龙东街交叉十字路口
8.盂县金龙岗十字路口
9.国道239线东坪煤矿十字路口
10.李宾山路站前街十字路口
11.盂县东高速口闯红灯设备
12.盂县金龙西街交通局十字路口
13.盂县楼子坪-皇后线K5路家村煤矿路口
二、违法停车抓拍点位:
1.凯通十字路口违停抓拍设备
3.金龙东街盂县第三实验小学路段违停抓拍设备
4.站前街违停抓拍设备
5.钟镇街人民广场违停抓拍设备
助编:祁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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