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末岁初之时

烟花爆竹就迎来了销售旺季

一些个人或商户

为了牟取利益

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带来了极大风险隐患

近日,公安机关查处一起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近日,公安机关接举报,在相山区慢城小区某门面店内,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违法嫌疑人丁某某在该处门面(楼上为居民区)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联合淮北市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点验,现场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共计90余箱,价值共计5000余元。违法行为人丁某某因违规存贮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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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指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第二款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来源 | 相山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