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市燃气整治百日行动部署会精神,市公安机关积极履职,于近日捣毁2处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点,查扣厢式货车1辆,查扣液化石油气瓶280个,抓获违法人员1名。

2月1日下午,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协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根据摸查掌握到的线索,在上级经侦、治安部门的指导下,联合市、区住建部门和城西街道办事处开展整治行动,在城西街道上洲村宫前停车场查获一辆储存有72个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箱式货车,并对在场的经营者方某依法进行传唤,后循线又在上洲村和南春路各查处一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点,总共查扣气瓶280个,其中部分装有液化石油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审查,方某交代其在未取得储存液化燃气资质的情况下进行储存、配送瓶装液化燃气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人员方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查扣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已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警方提醒,由于液化燃气的特殊性,国家对瓶装燃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从事瓶装燃气的充装、运输、储存、销售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瓶装燃气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广大人民群众购买瓶装燃气时,必须在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切勿因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经营点的燃气,特别是不要购买、使用报废或超期未检的气瓶,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