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常艳宏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未成年人生活的更加安全、幸福,关乎千家万户,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明确了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等内容。

让我们一起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

家庭保护篇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首要监护人,有责任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但让很多父母始料不及的是,自己的一些行为不经意间也可能带给孩子伤害。

根据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学校保护篇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快乐成长的地方。看看学校有哪些保护职责!

小花在学校遭遇了同学欺凌,把情况给老师报告之后,老师却劝他要维护同学友谊,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种试图隐瞒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网络保护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网络保护”专章,首次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

学生逃课到网吧打游戏,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并希望家长能和学校一起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班主任的做法是正确的。

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司法保护篇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例如小宝的家庭很困难,请不起律师该怎么办?

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会依法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运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