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被金融监管机构罚款90万元。

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公布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被处罚当事人为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处以9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限制资产转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另外,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能源2月7日公告,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参股的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转来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务公司以前年度存在“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90万元罚款。

2024年2月7日,公司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风险处置方案、成立应急处置小组、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问询了解财务公司相关具体情况等。根据风险处置小组调查情况和财务公司提供的关于监管处罚有关情况的报告及相关资料,上述行政处罚涉及人员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已取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批复,财务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承诺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先核准、后履职”的原则合规履职,保证在后续经营中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据了解,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本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为甘肃电投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信贷服务、票据业务、融资租赁、担保、信用鉴证、融资顾问等多种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