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教师出轨16岁男生不构成犯罪,女教师丈夫涉嫌侵犯隐私权?

撰文丨墨黑纸白

一、公德和私德不存在厚此薄彼,都是我们社会和民众们关注的点

公序良俗这四个字,在网络时代是越来越被广大网友们重视的,当然也俗称为吃瓜。既然每个人都已经了解到了,我们社会的吃瓜是对公序良俗高标准要求的一种群体行为。

那么为什么还要有人敢于去挑战这方面呢?无论是当官的,还是经商的,抑或是行医、做教育的……每一个行业中的人,但凡去挑战公序良俗的底线,最终的结局必然是单方面崩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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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学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学校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已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予以停职。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此前报道,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女教师“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的相关截图在网络流传,引发公众关注。根据网友发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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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上午,自称为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班主任丈夫的微信用户,转发公开了多张该女教师与其高一男学生的微信聊天,称妻子“出轨”“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

二、网络时代之前私德好劣只是小范围,之后则需每个人都该珍惜自己的名誉

就上述新闻内容,人们普遍对女教师出轨男学生都是批判的态度,并且校方也给出了及时的调查回复,但一些律师和网友们认为,这种网络举报可能会给女教师及男学生带来严重影响。

就这个问题而言,这种网络举报并不会因为某个个体可能会遭遇严重的影响而消失,这是网络赋予人们的一种监督权利,也是在深度提醒每一个人,对自己的私德应极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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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人们的私德问题只是自己小圈子范围内的影响,而到了网络时代分分钟就可以成为全社会级的,人们对社会的监督,不只是某个领域的监督,也是对每个人自身的监督。

我们来看下相关律师的说法,吕金艳律师称,在司法实践中,成年女性如果和不满十四周岁男生发生性关系,涉嫌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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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本事件中,男生已经16岁,该女老师从法律上来看不涉嫌犯罪,但显然是违规的,是有悖于师德师风的,是违反职业道德的。

蓝天彬律师认为,该女老师的丈夫将未成年男孩等人的信息擅自对外大范围公布,涉嫌侵犯隐私权

三、没有触碰法律层面,不应该成为人们无视私德的理由和借口

就法律层面来说,该女教师确实没有触犯法律,但不代表我们的社会默许这种违规行为,网络举报的实质在于,如何通过相应的举报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如果起不到震慑的作用,此类事件频出,网友们形成的就会是一种猎奇心态,从而开启纯粹的吃瓜模式,这会对我们社会的风气走向造成更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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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隐私权而言,前提在于不要去做违法违规的事,人们一旦触及了违规违法的层面,很难谈有什么隐私可言的,人权也好,隐私权也罢,都要建立在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之上。

即便是未成年人,在家庭及学校教育中,也是从小被教育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逾越了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必然也是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能及时避免错误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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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个出现问题的人,都是要被曝光在阳光之下的,这才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走向,有些网友们担心如此曝光,会让女教师和男学生的人生彻底改变,改变总比沦陷其中不能自拔好吧?

也是在提醒每一个人,行走我们的社会,不要认为什么事都是自己的事,一旦触及到伤害他人,伤害家庭,不必谈什么隐私,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减少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出现的可能。

2024—2—20落笔于墨辩阁